seatree wrote:台灣的交通法規完全沒...(恕刪) 你在歐北貢...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不減速慢行者。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19路口停讓規定:雖然行駛在幹線道的車輛擁有優先行駛的權利,但該權利並非能夠無限上綱,仍應該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20
seatree wrote:台灣的交通法規完全沒有規定行經路口一定要減速,也沒有規定支道車一定要停車再開。幹道車就算沒超速也有部分肇責,支道車就算沒超速也不用負全責,頂多加一張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罰單而已。台灣就是這種畸形的法規交通才會亂,反正支道車在台灣沒讓出車禍也不會全責,才會搞到台灣人去日本自駕時,支道車開出去撞幹道車而造成乘客喪命。 可笑到極點!法規沒規定?查清楚再來說!等你查清楚了,你就知道你多無知!
雙方都有肇責是一定的,比例看怎麼判而已。雖然轉彎車一定比較大,但光看影片被撞車的駕駛行為也實不可取。前車還在轉彎就預判它會持續前進??萬一第一台轉彎車轉到一半遇突發狀況停止就變成你撞他尾巴了!!再說了,時間已經昏暗,車輛都已開燈,在9秒時都可以很明確的看見第一台車車身明顯被後車車大燈大面積照亮的反光,可就是非得沒減速硬是塞過去就被視線不良跟車轉彎第2車撞,這是真沒看見還有後車呢?還是想著直行車就是大爺,撞我你就倒楣!好吧,既然如此撞了,遇上的就沒啥好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