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輸入的使用者名稱已被使用請改用其他名稱 wrote:這個舉例不太對,正常(恕刪) 舉的例子是太過極端沒錯但人行道上 難道行人沒有絕對路權嗎??不就是因為火車大所以強勢,大家會讓行人比較弱勢 所以大家機車汽車就敢停人行道不過財物損害屬於民事訴訟反正想告就要自己舉證就看自己怎麼說服法官了
nccl wrote:這是你自己的胡亂解讀(恕刪) 本來想要噹你的"源頭說".....想想覺得台灣亂成這樣....也不差多你一個這樣認知的人!別人只要碰你一下...他錯!你就可以拿刀砍死他的概念....
chenchu0322 wrote:舉的例子是太過極端沒錯但人行道上 難道行人沒有絕對路權嗎??不就是因為火車大所以強勢,大家會讓行人比較弱勢 所以大家機車汽車就敢停人行道不過財物損害屬於民事訴訟反正想告就要自己舉證就看自己怎麼說服法官了 耶!! 不是火車因為強大 沒人敢惹是因為除了惹這個罰錢外 是非常多錢錢就算了 命也都沒了所以火車強大是因為被撞到是九死一生(殘廢)哈哈哈大家都欺善怕惡 小車怕大車 小孩怕大人 小弟怕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