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只有一點點皮肉傷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當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覺得沒大礙就算了QQ
ray222111 wrote:
是這樣的 半年前發生一個車禍(恕刪)

先確認事發至今有沒有超過半年
若超過對方都還未提告
就只剩民事的問題
超過半年了 但對方在超過之前就有提告了
ray222111 wrote:
超過半年了 但對方(恕刪)

如果你是全責
對方有單據的醫療費用68k你要吞合情合理
財損、看護、精神時間賠償等再另外跟你要50k
調解委員會直接帶100k現金過去
姿態低一點請對方看在現拿的份上打個折
若是對方願意就現場交錢簽字和解
如果我全責我絕對不會猶豫 該賠就賠

但我能確定肇責最多也是5:5

所以不想以全責的方式處理...
ray222111 wrote:
如果我全責我絕對不會(恕刪)

醫療費用的一半34k
過失傷害30天折算30k
鑑定費3k
基本可能的費用就67k了
還沒算財損、看護、精神時間賠償等
是我的話100k現金拿出來止血ok
看你自己怎麼考量了
初判表顯示筆錄不同 且無監視器 無法判定

代表警方對於車道沒有明確了解哪邊是支道哪邊是幹道

給她告

因為你在右邊

在沒有支幹道的前提下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

她7你3的責任(建議提出過失上害告訴讓檢察官幫你免費申請車禍鑑定)
ray222111 wrote:
是這樣的 半年前發...(恕刪)


我建議對方開刀,你沒有受傷,就花錢消災吧,你要考慮的除了錢之外,對於生活,心裡,家庭的影響。如你心情穩定不易受影響,就慢慢耗,錢不多不少,我會圖個清心,然後保險要保足。
感謝各位的建議

我打算先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並看能不能壓低一點金額

如果對方態度強硬 我可能會打算就讓她告 如果結果我要賠更多我就認了
ray222111 wrote:
是這樣的 半年前發(恕刪)


根據你給的路口,兩邊都是慢字的話,就無所謂支道幹道了。

在那個路口,雙方都是直行的情況下,左方車要禮讓直行車。

基本上你不會有全責,先看對方要求多少金額,如果你覺得不合理,那就給對方提告吧!

對方提告後向檢察官所提之金額,出庭後基本上也是要你們和解!

不用太強硬,金額還可以接受就接受,要不然在有肇責的情況下,不選擇和解,最後還是被檢察官起訴過失傷害,反正都要賠了,不需要多花被判過失傷害後要付給國家的罰金!

對方認為你要全賠是不對的,到檢察官那邊去的話,對方多少會被檢察官打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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