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0904 wrote:高速公路設計路肩也不是讓大家當一般車道開的 路肩開放的時候就是反正官員覺得訂個最低速限最安全最不用思考,依照開放路肩的車流特性,好歹也訂80或機動調整,區間測速就能研發一套新系統,機動速限這麼好用的東西卻死不導入當不遵守速限更安全,當多數車輛都不遵守速限,就該檢討法規,別忘了照單全收的後果
民眾逃生空間擺放物品叫做違法...........政府為了民粹貪圖方便一昧開放這些安全保留區影響救護車救援速度叫做合法?可笑至極!不要再講救護車來民眾就會禮讓,當交通堵塞時一台台禮讓都不用時間?在台灣禮讓緩慢甚至比中指多的是!路肩應該是公路防範事故保留區的救援安全空間政府不應該帶頭作亂,開放往後造成災難便推責給民眾開車方式應該更加嚴格禁止以及重罰才是!
限速的重點應該是如果遇緊急狀況時來的及煞車想像一下, 高速公路的內線道突然有台車故障, 應該直接煞停還是移到路肩?內線道突然看到有停一台車, 基本上都是直接撞上去的居多同樣情況發生在路肩時??這時候就知道為啥要限速60了, 還是樓主覺得全部的人一起撞上去可以換新車??明明其他車道還很空, 擠去路肩超車的想法我也只能給87分!小人物櫻木 wrote:路肩開放的時候就是當(恕刪)
#5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見鬼了高速公路最低速限本來就是60最外側車道的最低速限也是60,路肩作為讓故障車輛待援、塞車時緊急車輛通行之用途,最高速度限制在60,一點問題也沒有你不去怪那些違法超速、逼車的人,不去怪那些尸位素餐的員警不強力執法,反而去怪政府亂訂規則??到底是誰在亂? 推推推
這個新規定大家會反彈主要還是限速60太低 最低60沒意見 問題他是"最高"60外側車道開110 100都不違法這樣子兩者差50耶我是想問贊成嚴格執行路肩60的駕駛你們是在進入路肩時才減速至60還是在三車道時就減到60再進路肩?那天也是跟樓主一樣路段 路肩下竹北真的是提心吊膽...本來走都好好的順順開 現在這法律真的有一股沒事不要走路肩的感覺...那有人會說 沒塞車幹嘛走沒塞車 幹嘛開放路肩綠燈?
一堆神人在回覆,等到發生事情就知道為什麼60....60就不會發生事故???要麻就不要開放...覺得不合理就不要開放....好好改善交通...路肩開放60只是會更亂而已...岡山到楠梓這段好像是1600-1900開放...要是只有開放60,那也就不用了...因為對改善塞車沒幫助....反正酸民為酸而酸....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