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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7617341
apqp wrote:
若是受攻擊逃不掉...
那賓士車主作法相當正確的......
有必要,就朝向你攻擊的人撞過去..
記住!!
法律是保護罪犯(活著的),
死人或被害者永遠只能討公道,
而公道永遠不能彌補傷害!!
別傻了 之前東海大七也是要賠
因為法官看影帶說大七有很多機會可以開走
卻一直來回衝撞 雙方都社維法起訴了
現在這件我看也是一樣 如果賓士被砸 他跑走
報警他當然可以找喜美來索賠 但他選擇一直來回衝撞
一樣的道理
今天假如你在路上被人打 你如果忍住不還手當然你可以告他
要他賠償 告他傷害
那假如你也還手 那就是互毆 警察大部分都會叫你們自己和解
互告傷害 你也不會佔上風 因為法律不會看誰先出手
所以防禦要適當 不是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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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年青人,啊!不對,理智線斷裂的人都會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