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閃避闖紅燈的車子而導致我方車子撞牆....

樓主的朋友應該慶幸,未被違規車輛撞上側邊。
車毀可以修,人要是內傷那可是一輩子的痛
Hello~
kennyfish wrote:
如果有受傷,請務必就...(恕刪)

有車號也有目擊者,如果要告應該不怕找不到人...
保險的部份只有基本的,問過保險公司並不會理賠...
我想最後可能給你朋友來一條「應注意未注意」,因為如其它篇的綱友所言~你朋友必需預先知道十字路口一定會有這種狀況,你朋友不先「停、看、聽」就直接過路口,所以未做到防衛駕駛,所以我直覺也認為你朋友有30%以下的錯。
一堆又一堆的事~~
rabbit wrote:
我想最後可能給你朋友...(恕刪)

那用"信賴原則"堵回去不就好了:我相信大家都會遵守交通號誌的指示。
不然有交通號誌還要緊張兮兮的,怕不會緊張到發瘋嗎?"應注意未注意"
真不知是那個腦殘發明的詞,為何永遠只有一方要注意,另一方都不用??
我個人感覺你朋友閃躲闖紅燈的車

撞上路旁的圍牆車頭全毀有點奇怪

既然沒把握閃過為什麼還要閃

這樣很可能造成未知重大車禍

像這樣的結果如果當初不閃或減(加)速

說不定還不會有甚麼損傷

我想是你朋友太緊張造成

闖紅燈的行為實在惡劣

請大家一起譴責


闖紅燈最缺德,不顧他人安危!!!
不管汽車或機車,遇綠燈可通行時,慢個2~3秒,觀察有無闖紅燈再通行,現在真的不要指望大家都守法,小心為上!!

領航員 wrote:
如果當初不閃或減(加)速

說不定還不會有甚麼損傷

我想是你朋友太緊張造成


我也認為是這樣.
只要車速在速限內, 加速 或減速還有機會可以閃得過.
除非緊張, 忘了踩煞車, 方向盤亂打, 然後找地方撞停 ?!
或者車速過快, 急煞失控....

說實在的, 開車愈緊張, 愈容易凸槌~~
開車愈輕鬆而精神不集中不專心, 也愈容易凸槌~~

我開車喜歡開快一些, 會更注意四週.
如果要我慢~ 慢~ 開~ 反而會東張西望, 而分心.

linch50 wrote:
不管汽車或機車,遇綠燈可通行時,慢個2~3秒,觀察有無闖紅燈再通行


沒那麼誇張吧, 2~3秒,
如果我排第一位, 只要變綠燈時直行, 確定路口淨空, 馬上起步...
慢2~3秒, 後面開始..看.. , 會不會叭很難說
慢2~3秒, 對向左轉車/迴轉車先轉了
慢2~3秒, 後面的後面的 n 個後面說前面在搞什麼

樓主說的闖紅燈的車, 應該是在綠燈期間, 也就是苦主通過路口時發生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基本上事件發生時,我和各位都不在現場....我想我會請我朋友看能不能調出路口的影片....
看看雙方的車速和位置,究竟我朋友是在經過路口多長的時候和速度及對方闖紅燈時的位置和速度...
看看我朋友是否有足夠的時間來作反應,可是畢竟對一般女性駕駛人來說,我並不會想她會有多好的反
應,如果以這個來責怪她我想是太嚴格了....因為這回到一個重點,對方沒有闖紅燈她不會自已去撞牆的
,總而言之我也想看看現場的影片,如果順利取得再po上來請各位大大評論.....
先不管責任
多找些人來分攤修車費總是對的
豬在台南 wrote:
這在下有不同意見近幾...(恕刪)

其實是一樣的,
您提到的是以兩車有事故的狀況,
警察一定會作筆錄,
所以肇責很容易判定,
但樓主的朋友是自己撞牆,
而對方無事離開,當然對方車子絕對沒有任何事故痕跡,
如此狀況,就算找到對方,
也必須要能舉證是因對方違規造成,
否則只是各說各話,
甚至對方反咬是樓主的朋友闖紅燈....
或是雙方都搶黃燈...

這種真的要保甲式的保險才有可能處理,
當時如果有擦撞,
或許情況會比較簡單,
不過這種反應動作真的不恰當,
因為已經很緊張了,
絕對來不及判斷兩旁是否有其他車輛,
萬一旁邊的人車遭波及,
這種狀況會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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