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 gong hong wrote:之前還遇過汽車超明顯的在併排停車,結果警車從旁邊經過完全沒有要趕人或開單的意思就直接開走了 經過算甚麼看過好幾次警察處理車禍人就站在紅線違停的車子旁邊還是直接當它透明的警察出門好像一次只能辦一件事
qweqw wrote:占用身障車格為56條違規停車,需檢附該車無法立即駛離之照片或影片。 這個我過去有經驗.leecheelin wrote:聽起來像是要多拍幾張環景照 證明車主當時沒有在車旁 這是正解.我是住在台北市.警員告訴我現在的人很會盧,很會鬧.要剝奪人民財產權(罰錢),必須要有一槍斃命的鐵證,讓對方連申訴的念頭都沒有.你如果單單提供1/2張照片,可能那位混帳車主會有很多主張,很多藉口狡辯.你只要提供五張(網路上傳的張數最多五張),間隔幾秒鐘的照片,他絕對開單.或者是你提供數張照片,外加一段10秒影片,他絕對開單.總之,要證明對方已經停放一小段時間,而不是只有幾秒鐘剛好被你拍到.還必須包括車頭的正面照,顯示他並未置放殘障停車證.因為身心障礙者並不必然騎改裝三輪機車.他可能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仍然騎普通機車.
Katong wrote:還必須包括車頭的正面照,顯示他並未置放殘障停車證.因為身心障礙者並不必然騎改裝三輪機車.他可能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仍然騎普通機車.2020-07-19 8:59 #14 關於這點,我也一直覺得很好奇.殘障位置那麼,不就是為了方便改裝過的三輪殘障車停放嗎?那一般的機車,就算他有非肢體上的障礙的手冊.但行動沒有不便,停在專用格上,不會覺得怪嗎?另外再詢問,一般公司大樓,殘障車位被停了,這也可以檢舉嗎?
leecheelin wrote:經過算甚麼看過好幾次(恕刪) 之前我在開車時,看到前面車在車道上直接併排停車下來吃東西,剛好他後面就是警車,結果警車就繞過去完全不處理,跟一般百姓一樣…警察這種態度(看到不管,非得要專門出門來開單時才會管),難怪違規者有恃無恐。警察有時有緊急勤務無法停下處理沒錯,但是一般巡邏的警車也是出來簽巡邏箱而已,路上的違規也是完全無視啊!甚至很多兩線的巷子停到大家都只能當軌道車開在雙黃線上,警車巡邏一樣不管。巡邏有緊急嗎?巡邏不就是出來看看外面有沒有問題?結果整路都是問題裝瞎、裝聾?巡邏的目的主要是簽巡邏箱?本末倒置了吧!
TO 某幾樓關於警察經過不停下來檢舉,視而不見我之前也有一樣的想法但後來用同理心想了一下就釋懷了試想如果今天我們是警察大人有勤務要跑,或等著交接班時有可能特別停下來去開單嗎?因此延務時間對上頭說的過去嗎??除非是重大事件,不然因此遲到讓大家等這樣的同事應該也沒人願意共事試想一個情境有人打電話檢舉警察來的途中發現有人紅燈右轉你覺得該不該抓?這種事件也不會開警鳴擾民吧對於其它人來說他就是視而不見 沒錯吧...
knift wrote:之前我在開車時,看到...(恕刪) 當久警察就知道了,巡邏也是有時間表的,除非重大案件,不然看到違停就開單真的浪費時間,晚回去還會被學長唸,警察講白點也就是一份工作,混口飯吃,沒事就晃來晃去開單抓壞人,所長罵了也不在意那只是在拍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