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不二罰?這樣合理嗎?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604 號

新聞都有播。 不然去推倒..

選我 正解
systemctl wrote:
這麼不爽請有本事的你向立法委員請願修改行政罰法法條,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廢掉


不依標線指示行駛 和 闖紅燈 本來就是兩個獨立行為

你在跳針甚麼? 到底是誰有病啊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不依標線指示行駛 和 闖紅燈 本來就是兩個獨立行為


到底誰跳針....有看這樓的人自有定數,不是你說的算...

影片就是同一段時間同一地點同一輛車發生的違規事件,警察取最重的一罰合情合理

你不滿意你可以去申訴,看誰會鳥你...

連殺人跟姦殺都傻傻分不清的人(連舉個例子都不倫不類的),到底誰真的生病了...
你是一次檢舉兩則
還是分開檢舉呢?
我送件也算滿無情,沒在管對方的感受的,

通常有違規都送,

您這個情形,我送了闖紅燈,就不會再送未依標線行駛

因為我認為,他犯了"紅燈左轉",

所以只會送他一張,

除非未打燈,那就小上加一。

以上單純給您參考,

若您不認同員警的說法,可將不舉發之訊息,轉送市長信箱,

或許會更正舉發。
chen.jackson wrote:
要分開檢舉,第一天檢舉一項,第七天再檢舉第二項。
(恕刪)


很懂,正解!

我就是在這裡習得這技巧
第一天先送件一項
怕忘記所以抓第六天再送件另一項
記得影片只要針對違規事項節錄就好
避免遇同一位承辦想起先前類似案件

紅燈右轉伴隨闖紅燈與未打方向燈
這樣兩案甚至三案都能成案。
不要同時檢舉,
不要同一個人檢舉,
不要向同一個機關檢舉。
去看前幾天那個新聞吧,兩秒差!!
同一違規,剛好跨區,兩張都生效。有時差就算兩件事。
當然他可以申訴,但那是另一件事了。
EZGM1 wrote:
他堅持要從直走車道左轉,不管後面直行車被檔,被按喇叭後決定加速衝過紅燈(這種惡意違規我一定檢舉)

重點來了
我檢舉兩次,一個是未依照地面車道左轉,第二個是闖紅燈
重點來了
我檢舉兩次,一個是未依照地面車道左轉,第二個是闖紅燈


聽過"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嗎(沒的話快上網去查)

那個路口一向有兩道左轉,改成一道應該不會太久,那台車無非是憑舊印像走錯車道,被叭只好駛進待轉區,又因位置實在尷尬,最後決定衝過去,闖紅燈並非本意。檢舉已經成功一條(貴的)還不滿足po網公審,如果鄉民多數讚同你,只會鼓勵更多用路人以後遇狀況採用"厚顏無恥、只要我損失最小管別人去死"的方式應對;試想他如果死死擋住任由你叭到變燈,你也只能檢舉他一條不按燈號行駛而已,他還可以申辯"車剛好熄火嘛,發不動,你要怎樣" 你希望以後路上遇到的人都跟你知法玩法嗎?
jenhoxen wrote:
那個路口一向有兩道左轉,改成一道應該不會太久,那台車無非是憑舊印像走錯車道,被叭只好駛進待轉區,又因位置實在尷尬,最後決定衝過去,闖紅燈並非本意


看不太懂
前面的照片裡 紅綠燈裡沒有右邊可以直行的箭頭 會被叭?

就算是會被叭 也應該是先直行 想辦法到下個紅綠燈想辦法迴轉才對啊
怎麼會往駕駛左轉 下個紅綠燈就全變成紅燈 你一台車卡在路中間 不危險嗎?
是經常看見有這種人 但我都希望這種人被檢舉 左轉後被警察攔下
其實也真的有看見有車子被攔下來的 心裡都是暗罵活該

我還有看過另一種類似的
左邊車道紅綠燈指示可以左轉 但是禁止直行
就有車子卡在左轉專用車道 因為不能直行 硬是擋住後面車輛 或是超到右邊車道前面 也是算紅燈越線吧
為什麼就不能先左轉再想辦法繞回來 一定要違規取方便
aa14785346 wrote:
也就是說,我只有差入(恕刪)

應該這麼說:
你有強行插入直接判強制性交
而前面的恐嚇性騷委謝傷害可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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