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新聞來源,20201...(恕刪) 可以直接說出姓名嗎?公佈姓名應該沒刑事民事責任吧,畢竟是報紙上應該找得到的資料,而且也是事實,這麼說,我還真想不出是段什麼。讓我們把這位大議員記住。
Woody58 wrote:可以直接說出姓名嗎?(恕刪) 連結裡面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7/1833861.htm台中議員 段緯宇 被檢舉達人檢舉違規。
取消檢舉我以後可能不會開車了,只會搭大眾運輸或是叫小黃~取消檢舉想也知道以後開車沒地方停了,應該只剩下停車場有機會!路上一定違規的更多,開車也怕被違規的撞到,修車是其次,遇到蠻橫不講理的光打官司你就會瘋掉了~還不如搭大眾運輸算了!附近沒停車場的應該沒人會去了~光找車位就飽了!
MarcLiau wrote:政府有錢爽爽收怎可能...(恕刪) 改善違規原因?你是說有車位才能買車嗎?還是提高賦稅,減少車輛購買?還是說強制徵收路邊房子,拓寬道路,廣蓋停車場?還是說強制規定提早老車淘汰?還是提高考照門檻,實施嚴格路考跟比照學測筆試,並且嚴格取締無照駕駛,違者刑事論處,乘客連座二倍刑責?如果世界各國實施的方法都不想要,那不是擺明只想圖自己方便。
某樓好可憐,只在意金錢上的滿足,不知在心靈層面上更上一層,併大在交通上的努力,一定會讓部份的違規份子開始收斂,那麼就減少了車禍發生的可能,救到的是更多的其他用路人,或許還救到了那傢伙的親人呢。還在炫什麼賺多少,買了多少,我笑了,再多錢,來換我或我家人的健康身體,我也不要 吃得好穿得暖,有房有車後,正常人應該會想要一個好的交通環境,努力改善它才對,還在說風涼話,真讓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