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段議員告交通違規檢舉者狠被司法打臉,修法取消檢舉看來無望了。

新聞來源,20201017東森新聞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7/1833861.htm

議員被打臉了


記者/李忠憲、唐詠絮台中報導

臉書《翻轉大台中交通違規》總編今(17)日po文【案例宣導:違規人是否可透過報案/提告程序得知檢舉人資料?】內文指出,某車輛在大里區連續違規影像畫面被PO上網公審後,不知檢討自身交通違規行為,反而跑去警局報案,指摘檢舉人觸犯恐嚇危害安全、妨,發現車主是全國知名的「妖壽讚」議員。

該總編指出,整個案件過程,檢舉人只去了一趟警局進行偵訊筆錄,如實交代事件來龍去脈。警詢完畢後,案子移送到台中地檢,因無待證疑點,檢察官並未傳喚檢舉人到台中地檢署開偵查庭,直接簽結不起訴處分。且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載明,為保護檢舉人個資,其年籍資料將予以隱匿保留,今天也在臉書上po出不起訴處分書。

該總編同時奉勸那些收到罰單的違規人,老老實實地去把罰單繳了,不要再想那些旁門左道,以為這樣就可以肉蒐出檢舉人。更不要丟人現眼,只出得起100元,也想肉蒐總編;並在內文強調,還是老話一句,憑你們這群人的智商,我真的覺得不行──「肉搜」還是省省吧,連議員都無法得知檢舉人個資了,你們這群違規仔大概只只能早餐吃吃「肉鬆」罷了。

整篇po文還後記1段話,經查該名「夭壽讚」議員還在某科技大學進修部通識開設《職場與法律》課程,總編衷心希望議員得先厚實自身法學素養,認真備課,好好作育英才喔。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根本不可能修法取消檢舉,

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違規次數沒有限制,怎可能限制檢舉次數與權利?

你一天大便幾次也要修法限制?

愛違規者氣到腦袋都不清,準備要哭很久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該總編指出,整個案件過程,檢舉人只去了一趟警局進行偵訊筆錄,如實交代事件來龍去脈(恕刪)


這時候就洩漏是誰檢舉的

變相使檢舉人心生畏懼
取消檢舉很好啊

這樣我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想怎麼轉,就怎麼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新聞來源,20201...(恕刪)


以地緣關係,應該是c.c哥檢舉的,但也讓我認識一個好笑的民代~
如果取消檢舉,以後看到違規,

直接打110就好了。(灌爆)
政府有錢爽爽收怎可能會停辦,應該要去改善改常違規原因才對,真是養案生財。
如果是cc哥檢舉,

一定要多多拍手鼓勵,

檢舉讓一個議員露出其智商與羞恥心的認知,

這種議員絕對要讓他下架,

選民也要加油。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民意代表水準每況愈下
台灣要完蛋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瘋癲時會亂咬人的生命體 wrote:
以地緣關係,應該是c(恕刪)

低調並不是CC哥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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