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20201017東森新聞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7/1833861.htm
議員被打臉了
記者/李忠憲、唐詠絮台中報導
臉書《翻轉大台中交通違規》總編今(17)日po文【案例宣導:違規人是否可透過報案/提告程序得知檢舉人資料?】內文指出,某車輛在大里區連續違規影像畫面被PO上網公審後,不知檢討自身交通違規行為,反而跑去警局報案,指摘檢舉人觸犯恐嚇危害安全、妨,發現車主是全國知名的「妖壽讚」議員。
該總編指出,整個案件過程,檢舉人只去了一趟警局進行偵訊筆錄,如實交代事件來龍去脈。警詢完畢後,案子移送到台中地檢,因無待證疑點,檢察官並未傳喚檢舉人到台中地檢署開偵查庭,直接簽結不起訴處分。且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載明,為保護檢舉人個資,其年籍資料將予以隱匿保留,今天也在臉書上po出不起訴處分書。
該總編同時奉勸那些收到罰單的違規人,老老實實地去把罰單繳了,不要再想那些旁門左道,以為這樣就可以肉蒐出檢舉人。更不要丟人現眼,只出得起100元,也想肉蒐總編;並在內文強調,還是老話一句,憑你們這群人的智商,我真的覺得不行──「肉搜」還是省省吧,連議員都無法得知檢舉人個資了,你們這群違規仔大概只只能早餐吃吃「肉鬆」罷了。
整篇po文還後記1段話,經查該名「夭壽讚」議員還在某科技大學進修部通識開設《職場與法律》課程,總編衷心希望議員得先厚實自身法學素養,認真備課,好好作育英才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