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影像不好判斷樓主如果筆錄沒說 " 有注意右邊有無車輛,確認沒有後才轉"…等之類的話,那基本上3~7成跑不掉(有車內記錄器證明的話更好),因為法官檢察官更注重的是有沒有注意…違規則是占一部分而已不過這案,除非能證明對方嚴重超速才有機會免責
keating26 wrote:A車是汽車,A車駕駛因為認為最右邊的車道性質屬於路肩,非一般慢車道,所以雖然路口要右轉,但是還是沿著慢車道行駛到路口再右轉...(恕刪) 就像上面說的,是慢車道還是路肩,應該有規則可查吧~而且肇責主要原因在於最外側是路肩還是慢車道嗎?~
A 車肇責較大,B 車行駛慢車道,A 車轉彎需禮讓直行的 B 車。台灣這種道路設計非常普遍,若要避免事故,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前開入慢車道(停路邊停車格or轉彎都是合法的),並且不要留空間給機車從右側超車,對方有空間硬要右側超一定要讓他先過,轉彎的路口前停下來也沒關係(後方車撞你就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確認慢車道沒車了再轉過去。至於標線,10 公分和 15 公分非常好判斷,道路中央分隔的虛線以及慢車道實線都是 10 公分,路肩是 15 公分的實線 (機車輪胎寬度大多是 10~12 公分),看下圖例就知道了(右側的兩條實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