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車是汽車,A車駕駛因為認為最右邊的車道性質屬於路肩,非一般慢車道,所以雖然路口要右轉,但是還是沿著慢車道行駛到路口再右轉

B車為機車,行駛再最右邊的車道,要去路口待轉,因為A車要右轉金門街,B車欲執行騎向待轉區
B車撞上A車的右前方葉子板

請問大家怎模看這個事故? A車駕駛認為如果B車不是行駛路肩的話 (我也不知道最右邊這個車道到底算不算路肩)
如果A車與B車都行駛於慢車道,則可以減少車輛交織,此車禍就有避免的機會

但是以這個路口來說,機車幾乎都走最右車道,汽車通常都不會走最右側,因為會太靠近路邊的機車停車格.
路肩的可行走寬度是低於一般車道的,所以導致機車都走最外側,但汽車因為車寬,普遍不走最外側.

肇責判斷 你的看法?


肇責判斷 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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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輪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肇事主因。

2. 機車騎士若有受傷,四輪轉彎車全賠。賠機車修車與醫藥費。

轉彎車要確認沒有車再轉,切記!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keating26 wrote:
A車是汽車,A車駕駛...(恕刪)

這路肩太寬了吧
轉彎車撞上直行車...轉彎車全責!
keating26 wrote:
A車是汽車,A車駕駛因為認為最右邊的車道性質屬於路肩,非一般慢車道,所以雖然路口要右轉,但是還是沿著慢車道行駛到路口再右轉

B車為機車,行駛再最右邊的車道,要去路口待轉,因為A車要右轉金門街,B車欲執行騎向待轉區
B車撞上A車的右前方葉子板

請問大家怎模看這個事故? A車駕駛認為如果B車不是行駛路肩的話 (我也不知道最右邊這個車道到底算不算路肩)
如果A車與B車都行駛於慢車道,則可以減少車輛交織,此車禍就有避免的機會

但是以這個路口來說,機車幾乎都走最右車道,汽車通常都不會走最右側,因為會太靠近路邊的機車停車格.
路肩的可行走寬度是低於一般車道的,所以導致機車都走最外側,但汽車因為車寬,普遍不走最外側.



預防自爆幫你備份先
慢車道無誤
不信你可以帶尺去量標線寬,有15CM你就贏了
機車停等區都有畫過去了,最右邊是慢車道無誤,汽車駕駛雞腿駕照目洨眼睛,記得賠好賠滿。
keating26 wrote:
車是汽車,A車駕駛因為認為最右邊的車道性質屬於路


先說說你是汽車還是機車

我這個鍵盤法官再來判
右邊的實線看起來沒有15CM
所以應該是慢車道,不算違規
另外
不管旁邊什麼車道
右轉沒看有無足夠空間,就違規了
參考

另外長久以來的觀念(政府宣導)就是騎車靠右邊
而且要到待轉區,不走最右邊要走哪邊........(最右邊並非右轉專用道).
看起來像是慢車道,但是沒有在前六十公尺改成虛線。
這條路之前有走過,車很多,路邊很寬,常常有人違停在路邊,而且有些汽車和公車常從路邊超車,或左轉。個人是覺得線只有10cm,也沒量過,猜測汽車7成或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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