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機率會無責,如果樓主方沒違規的話,證據保存好,接著就等法律程序了,最好表現的有注意路況但還是反應不及…之類的,而不是緊咬著對方違規卻不小心說出自己沒減速沒注意路況就直直過去了,法律攻防千萬不要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法官如果不喜歡你 不相信你,那就很容易被判有責任,如何用情理法來取信於法官也是門學問我以前撞到違規機車(小於速限10公里,反應不及,正前方撞擊),對方突然衝出人行道,對方骨折重傷總之二審無責任,對方上訴三審被駁回不過我虧了幾萬律師費就是了
艾瑞克WONG wrot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MG6NbCtnD4&t=23s感覺跟這個案例有點像,不過我記得最後好像是判定免賠 可以去找一下判決資料 有些法官就是這樣,車禍鑑定當沒看到,有時還要訴諸媒體輿論,賭看看能不能逆轉判決,司法居然能被輿論影響
行車鑑定不要找各縣市的機關辦理,很爛,我自己親戚遇到桃竹苗行車鑑定委會就是一群白癡,初判是3&7,車鑑竟然變成0&100,後來法院刑事庭大約也是是3&7,如果要花錢車鑑就要找:成大、逢甲大學這些幫忙鑑定。
amoago wrote:事件是這樣,約莫十天前親人開車上班途中在一路口遭橫向左側機車闖紅燈撞上左前輪,對方駕駛為近九旬的老翁,老翁當場摔車後倒地,事故當下有立即下車處理(報警,送醫),親人(女性)除驚嚇外,沒有外傷。車子因路口附近即有該廠保養場,所以隨後就拖去待處理。 快90的移動神主牌還能在路上出沒,政府的怠惰不作為,到底是還要害死多少人。
保險附加超額責任險1000萬不可省, 另外律師費也有保險, 總之, 事前小心, 還是被三寶飛彈擊中時, 充足的保險讓事情處理起來的困擾降至最低, 和解不成(須在保險公司同意的額度內), 讓法院判(保險公司依判決最高就是賠償到額度上限, 所以超額險可以讓要保人不用再額外支出)行船走馬三分險: 第一分: 對造當事人及家屬是否講理, 第二分:相關行政部門的專業風險(初判、鑑委會夠專業否), 第三分:司法部門的風險: 訟無好訟哀衿勿喜 , 檢察官及司法官的判決公正與否。保險充足, 可避免當事人單打獨鬥耗時傷神amoago wrote:其實偶爾看到大家車禍(恕刪)
魏書落陽城 wrote:應該不至於坐牢,畢竟對方違規才是主因。 鬼島的智障法律很難講確實有人守規矩綠燈過路口,被闖紅燈的撞,結果闖紅燈的死了,還被法院判要賠那個闖紅燈的垃圾的案例有上過新聞要改善此現象,請支持路口肇責分析以「絕對路權制」來處理,即路權低的一方民、刑事全責,除非有辦法舉證路權高的一方故意肇事
ock101tw wrote:建議把所有證據留下來(恕刪) 衰爆了。初判表沒什麼用處 法官審理車禍案件以車禍鑑定報告作為參考。通常可以自費申請但有人往生變刑事案件則無法自費申請,會由檢察官會申請車禍鑑定。當事人應該在車禍當下馬上自費申請鑑定。在未有鑑定報告前除以台灣人死為大的觀念下非當事人自認倒楣賠錢了事,否則上法院打官司免不了的。建議當事人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找個好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