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話是講給魯蛇聽的。像他們這種人,撞車一定是下來修理人,就算你鎖車門他還是有辦法把你從車上拖下來打或是處理你。警察不是就講過了,車禍遇到有人要砸車或是打人就不要管什麼肇事逃逸了,直接把車子開去最近的派出所報案,還留在原地鎖什麼車門,如果對方拿槍不就停在原地當靶被打死。
要治本, 公投通過鞭刑就對了, 其他都是BULL SHIT。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至少打個5~10下然後10下鞭刑先緩刑, 再犯打30下, 我想足以讓這些王八蛋喪膽。要治標則要修法, 依憲法緊急避難明訂人民自衛權(爛法官, 不要再問原告為何當時不逃, 因為有妻小在旁, 逃什麼, 萬一逃的過程被撞死你要負責嗎? 就是迎上前去一擊必殺且無罪, 以後想打人的就三思了), 只要講不聽被反擊一下, 只一下, 在擊退過程中被打死, 自衛者皆無罪, 然後全民練武。這些王八蛋可以試試一次被踢破蛋蛋。30公分 wrote:台中市發生惡少撂人將(恕刪)
切換車道 注意後方 禮讓後方車輛先行才是治本之道車子亂開一通 雞腿駕照發生擦撞才在那邊害怕被人揍今天是你只是歹運剛好撞到大魔王換成你撞到是一台機車讓機車騎士橫屍街頭難道你也要躲在車上裝死?犯錯就是下車接受事實 看要怎麼處理本來就是這樣台灣1萬件車禍裡 有幾件被人揍?絕大多數的人都還是會下車處理的啦那個/ 董聽說以前也是個恐嚇咖他以前恐嚇別人當然也會害怕別人恐嚇他 (台諺:惡人無膽)所以才在那邊洗白教人要躲在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