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o1971 wrote:如果是你,選哪個?選撞樹還是撞牆?選油車還是電車? Paul Walker那事,是朋友開著他的蛙王在"狂飆"... 撞擊的當下兩個人可能就已經死了。而林志穎的車速,從影片中判斷,大家都知道不快,沒有人認為超過50~60kmh...這兩件事,沒有可比性。當人不用邏輯及理性在看待事情時,這人就已經死了。
digo1971 wrote:連結https://youtu...(恕刪) 影片分析的那個人真是一本正經講幹話下面還一堆人在吹捧隨便列三點1.保羅時速160km,林志穎60km2.電車跟前置引擎3.開車的人是否專心人就是最大的問題,但卻在噴道路規劃???今天就算給你規劃99分的道路還是有人可以把車開到飛天~~~
digo1971 wrote:連結https://...(恕刪) 問題保羅沃克不是開車的那一個他還是被朋友載的那個倒楣鬼就有點像大直隧道那件超跑撞死工程人員事情肇事車還是死坐在副座上的那個當然保羅沃克的家人告車廠民事訴訟告贏那是美國的官司文化所致(什麼都能告)在台灣......連福特PS瑕疵都告輸而且PS的判決還是法官認證說暇疵雖是事實但自救會最終依然敗訴還是因以設計瑕疵為由要車廠賠償是沒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