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是要駕駛人看左邊看右邊有無來車,再繼續前進。自從看到南崁路那位沒看小綠人號誌的行人被撞就有點警惕(也算陰影)。騎機車不管有無紅綠燈,都會先轉頭確認左邊、右邊有無來車,才加速通過。四輪更不用說,有些視野遮蔽所以更要注意。
97%違規?那停下來的3%應該是剛好車壞了,或是手機響了吧,在台灣我的觀察是100%違規。這種不容易執行的法條要落實很容易,開放檢舉,甚至提供檢舉獎金,一個月內全國都會停車再開,信不信?我深信沒有什麼台灣人素質差、外國人素質好這種事,都是罰得夠不夠重、夠不夠痛造成的。你看台鐵跑票的那麼多人,到歐洲抓到一次罰台幣好幾千,你看還有沒有人敢跑票。再拿違停來說,我們的違停才罰600元,再乘上被開單的或然率,根本比停車場還便宜?還不停爆!別再說台灣人素質差,歐洲那邊小偷扒手強盜一大堆,素質好在哪了?一切都是政府的責任,看政府想把人民導向哪個方向。
我同意要停止查看這件事但我不認同以台灣現在的交通規劃條件去取締這條因為台灣的道路就是一坨屎拿停車再開這個來說好了確實停車再開的目的是什麼? 是要確認左右來車對吧但你去看全台灣那些無號制巷弄要求停車再開的停止線畫的那個樣子你把前輪剛好壓在停止線上,人在駕駛座上(即使騎車也一樣),人往前貼在擋風玻璃上依然完全看不到左右來車這種道路設計你要駕駛在停止線停下來的目的是什麼?當然只能一直往前凸到能看到左右來車啊。要取締未確實停車再開,先把道路設計正常化,然後把違停取締做好(至少路口違停要大力取締,嚴重影響進入路口車輛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