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台灣人轉彎不減速看清楚或停下來,撞到人藉口一大堆, 禮讓行人還抱怨會塞車. 抱怨道路設計不良A柱太粗路燈太暗路人走太慢說穿了就是只怪別人不怪自己眼睛不看 腳捨不得踩剎車自己開得爽最重要 撞到人到時候再說
台灣從小教育跌倒就是怪地不乖, 交通問題當然就是怪設施不好, 難道要怪自己嗎?不過到歐洲自駕, 即使看不懂標誌, 個個都變乖寶寶, 這時就不敢怪設施, 怪政府搶錢?離題一下, 好想去南美, 交通環境跟台灣差不多, 開著吉普去打獵, 可能還會被疣豬撞
maya95 wrote:人車同時綠燈沒有分流 確定嗎? 我看到的是人先走,車再走。車子還能走時,行人已經停在路口了,所以一定有號誌時間差做人車分流。而且這個路口的車流,相對於台北市,是屬於"很小"那一級。還有,不要把個例當成通例檢討,大部份台北的駕駛都很守規矩,更不會看到有人還撞過去。不要以為你日本爹都沒車禍。
首先要想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人都愛開車?停車費低停車容易違規成本低違規被罰機率低於是台灣人養成了惰性就是要開車,造成他人不便不在乎由於不開車就會被各種汽車機車造成的不便影響自身舒適便利與安全,於是自己也開車算了如果都會區停車位少一半如果都會區停車費漲10倍如果違停罰款漲10倍如果有專職抓違規或科技執法,八成以上違停都會被罰那絕對100%人非絕對必要不開車了當都會區車流量減少一大半時,市政單位才能調整道路、人行道成為“行人/自行車友善”的形態,如果不先減少車流就強行修改道路去適應行人自行車,只會造成所有駕駛人通通不守規則,整個交通法規都喪失作用。所以行人地獄的起因是車太多-->市政規畫無法以人為本否則交通癱瘓且無人守法那要解決問題,首先就是減少車流你讓大眾運輸再方便,都不能大幅減少車流,因為大眾運輸再方便也不會比自有車輛方便只有一方面加強大眾運輸便利性,一方面大幅減少自行開騎車便利性並提高成本才能真正減少車流車流減少了你就可以拓寬人行道、增加禁車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