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難 wrote:交通罰則一直修法往上...(恕刪) 所以你的邏輯是不是很差?1.日本做了整體的規劃改善,交通變好了。2.南韓做了整體的規劃改善,交通也變好了。3.台灣什麼的沒有做,維持現有的奇葩規劃,所以車禍數年年提高。我是說整體規劃,我只有說罰則?到底哪裡沒有證明?日本證明給你看了,但他是1980年開始做的,或許你可以說時間久遠不可考。但是南韓近十年開始做的,一樣交通變好了。難道2010年的素質差的韓國人死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