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yvet wrote:檢舉? 我先問你超速...(恕刪) 笑死,版主邏輯不太好,你問這種問題他沒辦法回答啦哈哈哈需要有經過標檢局檢驗的儀器,才有辦法執法超速違規。這種再普通不過的常識,要版主理解我覺得太為難他了嗚嗚,外面的車都好快,嚇到版主不敢打方向燈了呢~
漏打方向燈 危害比較大,因為會導致後車誤判而撞上。超速問題還好,前面沒車才有辦法超速,有再認真看路況開快也是不會撞上。明明直走,突然沒打燈轉彎,這時要閃掉的機會就比較少了。超速你煞得住,我都沒話說。沒打燈就轉彎,等於突然後車無路可走,沒煞住撞上機會大。(這種事故類似機車被截殺,天天都在發生)[被超速行駛的後車追撞過]這段話聽起來很有毛病,這情境有很多種狀況阿1. 沒看到才直直撞上樓主,那跟速度無關,是根本沒看前面。2. 漏打方向燈,害後面超速誤判追撞到樓主,那有點算樓主一點責任。3. 不打方向燈,直接停下來想轉彎,讓後車撞上,也是有點責任的。4. 變換車道或轉彎沒打方向燈,後面超車來閃不及而追撞,也是沒打方向燈害的唉。5.........等等等,還很多情況可以發揮。因為一樓整篇文,看起來就是在抱怨,樓主漏打方向燈,被後面撞。所以講了一整段,後車就是超速才撞上樓主。沒打方向燈直接偏轉或迴轉、或切人車頭,差不多也等於自殺或蓄意撞人阿。
台灣向後退 wrote:老頭開車快40年,沒...(恕刪) 我倒覺得路況允許下,超速直行不一定出事,但轉向、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就會出事!相對直行車輛來說,即便是速限內行車,遇到突如其來的轉向、變換車道很難來得及避免事故!
基本上台灣違規的成本太低罰個1-2000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真的不會痛不管是超速1800或是不打方向燈一個1800另一個1200在來被檢舉了或是被開單都是為了警惕用路人不要在犯如果只會抱怨被檢舉了,那真的也是剛好而已上網靠腰的反而更認證了自己是三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