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跟漏打方向燈,誰對行車安全傷害比較大

strayvet wrote:
檢舉? 我先問你超速...(恕刪)


笑死,版主邏輯不太好,你問這種問題他沒辦法回答啦哈哈哈

需要有經過標檢局檢驗的儀器,才有辦法執法超速違規。
這種再普通不過的常識,要版主理解我覺得太為難他了

嗚嗚,外面的車都好快,嚇到版主不敢打方向燈了呢~
看海成花
台灣向後退 所以你真的很可憐啊,大概沒出國交通好的國家開車吧~ 永遠用你那狹隘的井光看世界 真的可憐
看海成花
台灣向後退 去日本德國荷蘭這種交通好的國家看看,出了市區他們一個開的比一個還快,
法律是講因 果
方向燈這種直覺性的都會漏打了,那拉屎會忘記擦屁股也是日常了
漏打方向燈 危害比較大,因為會導致後車誤判而撞上。
超速問題還好,前面沒車才有辦法超速,有再認真看路況開快也是不會撞上。明明直走,突然沒打燈轉彎,這時要閃掉的機會就比較少了。
超速你煞得住,我都沒話說。
沒打燈就轉彎,等於突然後車無路可走,沒煞住撞上機會大。(這種事故類似機車被截殺,天天都在發生)

[被超速行駛的後車追撞過]這段話聽起來很有毛病,
這情境有很多種狀況阿
1. 沒看到才直直撞上樓主,那跟速度無關,是根本沒看前面。
2. 漏打方向燈,害後面超速誤判追撞到樓主,那有點算樓主一點責任。
3. 不打方向燈,直接停下來想轉彎,讓後車撞上,也是有點責任的。
4. 變換車道或轉彎沒打方向燈,後面超車來閃不及而追撞,也是沒打方向燈害的唉。
5.........等等等,還很多情況可以發揮。

因為一樓整篇文,看起來就是在抱怨,樓主漏打方向燈,被後面撞。
所以講了一整段,後車就是超速才撞上樓主。
沒打方向燈直接偏轉或迴轉、或切人車頭,差不多也等於自殺或蓄意撞人阿。
peter5240
[拇指向上]一旦撞到,這些沒做到的,肇責比例較大,受傷的自然是當事人的荷包
台灣向後退 wrote:
老頭開車快40年,沒...(恕刪)


我倒覺得路況允許下,超速直行不一定出事,但轉向、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就會出事!

相對直行車輛來說,即便是速限內行車,遇到突如其來的轉向、變換車道

很難來得及避免事故!
如果沒打方向燈換車道被超速撞上是誰的問題?
兩個都很重要,但要比起來,超速還是比較嚴重
你方向燈都懶得打是要讓後方行車心電感應你要往哪邊走嗎?基本上我遇到這種不打方向燈的猴子,一律檢舉讓他吃罰單,目前我最少檢舉20人以上,想試看看嗎?
建議去搭車,不要出來害人。
基本上台灣違規的成本太低
罰個1-2000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真的不會痛
不管是超速1800或是不打方向燈一個1800另一個1200
在來被檢舉了或是被開單都是為了警惕用路人不要在犯
如果只會抱怨被檢舉了,那真的也是剛好而已
上網靠腰的反而更認證了自己是三寶而已
台灣向後退
不是説不罰,是愛超速的人在自圓其説,超速致死國外可是二級謀殺,是蓄意殺人罪,低速是漏打燈碰撞,不超速是死不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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