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特別是老人,遇到真的花不完,他讓我,我不敢過,他竟然抓我衣領問我是不是看不起他,是不是覺得他老了不中用了..... 好傢伙!居然敢抓你衣領,這是在公然挑釁,你要嗆他:「趕快過啦,廢老頭!」他就會收斂了😁
惡法亦法沒辦法,只能遵守這個惡法原意是要汽機車要禮讓行人結果立法的人亂寫導致有幾個漏洞然後執法的員警可能也被上級要求業績導致一些人民遭受無辜之殃怎麼辦呢?可能會像安全帽政策一樣吧過了這個風頭鄉下的老人土人跟猴子跟89跟流氓照樣不戴慢慢鄉下的警察還是照樣視而不見然後估計還會有議員要求警察不要開單
fannfu wrote:我猜很多駕駛會貼近斑馬線,給行人壓力,以促使行人快速通過,或是用緩行的方式。如果這樣被開單只是自找的 所以一開始就說了啊到底是被迫停等還是禮讓行人我想不管是駕駛還是行人都各自有一把尺怎麼樣做才叫做"禮讓"?每個人小時候就算父母沒教, 老師應該也有教換個位置思考, 別人要怎麼做, 你才會認為別人在"禮讓"你而不是"脅迫"你3公尺只是一個執法需要量化的依據
naposin wrote:過行人穿越道停讓行人...(恕刪) 下次就可以跟警察合謀,站在路口等綠燈~等綠燈了,就站著不動,有車要右轉就走出去....車子停,就跟著停!只要在綠燈的時間內,要何時過是行人的自由~但要是汽車敢接近行人3公尺內....警察馬上攔下開單!嘿嘿~法令要好好運用~玩死右轉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