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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本來就應該禮讓行人以外,真心覺得真的不差那幾十秒鐘
而且靜止再開車速一定比較慢 萬一遇到噗嚨共衝出來也會把傷害降到最低
自己當行人的時候遇到慢慢嚕的司機 一律不加快腳步
靜止的司機 反而會加快腳步示意
搞不懂為什麼要慢慢嚕,讓行人慌慌張張過馬路?!
車上是載著孕婦要趕去生嗎?
實在是不懂 其實就是駕駛習慣的養成而已 很簡單的
為什麼有人會說不需要靜止 會看情況慢速通過
我相信那些撞死人的駕駛 也真的不是真的要撞死那些人
就是真他媽的駕駛習慣很爛
老話
如果台灣可以像日本一樣 要考照要花七八萬
集中上課一到兩週整天的課
可以刷掉一定比例的三寶
希望越來越多人可以自動自發多尊重彼此
不是因為交通事故頻繁發生
不是因為加強取締
提升國民素質可以從自己做起
jackwen321 wrote:
但是衍生的問題和爭議就是,突然停下會害後車追撞,以及停下後其他車輛因為死角或是誤會前車禮讓行人的行為是路邊暫停,就會不斷按喇叭,或是重機引擎拉轉抗議,然後超車快速通過...(恕刪)
無號誌或有閃紅燈的支道, 車輛到路口本來就規定需先停車再開, 怎麼會是 "突然停下" ?? 後方車輛會追尾, 那就是後車駕駛法規觀念有問題, 車速過快 或 沒保持安全車距 造成的, 本來到這樣的路口, 就能預期前車會停車再開阿! 怎麼還會覺得前方車輛是 "突然停車"??
另外, 就算是 閃黃燈 的路口, 也是需減速確定左右無來車再通過! 法規都有寫.
只有 "綠燈" + "直行" 的車輛, 和 "幹道車輛" 通過 "無號誌支道", 才不需減速! 因為本來就是紅燈方向 或 支道車輛 需停車.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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