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都曉得這一陣子女童過馬路被撞死
(雖然這問題是視線死角,以及應該開至路中央後再左轉,以保持駕駛最大視角,但我今天是想討論禮讓行人問題)
還有之前一對夫妻,帶著小孩過馬路被公車撞死
現在禮讓行人意識抬頭,有少數人在經過無號誌路口會主動停等禮讓行人過馬路
但是衍生的問題和爭議就是,突然停下會害後車追撞,以及停下後其他車輛因為死角或是誤會前車禮讓行人的行為是路邊暫停,就會不斷按喇叭,或是重機引擎拉轉抗議,然後超車快速通過
在國外行之有年方法就是在無號誌路口設置停牌,汽機車看見停牌必須完全停下再開,這樣能給駕駛人一個預備心裡,到路口就會減速停下,而不會因為視線死角撞上禮讓行人的前車,或行人
在取締方面就不會那麼難判斷(跟行人要保持三個枕木線以上),或是一個沒注意到行人,來不及煞車,直接開過,被後車檢舉,只要抓遇到停牌沒有完全停下再開的汽機車就行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怎麼可以拿國外的方法套用在汽機車壅塞的台灣,但是在安全性上,這方法是相對好的,看看這一陣子的亂象,想禮讓的怕後車撞,行人看見一台車禮讓,一堆車還是呼嘯而過,也不敢過馬路,禮讓的車瞬間尷尬,自己變成影響交通的人
我在國外遇過在下班時間四方路口紅綠燈號誌壞掉,車子很多,但是四方車輛到路口都會停下,先停的先過,每一輛車依序通過,完全沒有事故,也沒有任何駕駛按喇叭,比起大家爭先恐後硬擠塞成一團,大家都不用過,我覺得要立法並取締「遇無號誌路口和停牌,所有車輛必須停車再開」才是解決目前這問題的方法
我也曾經想寫信給交通總局,但不曉得有沒有用,以及大眾是否能接受,所以暫且沒寫
如果大家認為這個在國外行之有年的方法很好,那到時希望發起一人一信寫給交通部,希望能趕緊將交通改善
你不會永遠都坐在車上,大家也有家人妻小,除了擔心自己行走的安全,也會希望家人平安,如果能共同將交通改善,受益的也是全台灣人民
不知大家認為這個方法好不好,歡迎討論
個人積分:7分
文章編號:87458155
文章段落
jackwen321 wrote:
但是衍生的問題和爭議就是,突然停下會害後車追撞,以及停下後其他車輛因為死角或是誤會前車禮讓行人的行為是路邊暫停,就會不斷按喇叭,或是重機引擎拉轉抗議,然後超車快速通過
不用合理化不願意守規矩的理由
無號誌路口本來就有規定要減速, 追撞那是後車違規不減速
按喇叭拉轉抗議那是他們道德低落
你要跟他們一個樣也沒有人會反對
堵車那是車太多, 關行人何事?
jackwen321 wrote:
我覺得要立法並取締「遇無號誌路口和停牌,所有車輛必須停車再開」才是解決目前這問題的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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