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轉彎車,我撞到他後車尾

bradia wrote:
【住醫院三天,醫藥費...(恕刪)
手斷住3天,裝骨釘就7萬多了
bradia wrote:
【住醫院三天,醫藥費...(恕刪)
手裝骨釘費用
車在路燈下看不清楚?可能需要去看個眼科
前面有車不減速?我覺得車速算快了
就等肇責出來 互賠去加減吧
總之你還有下一次的機會 好好珍惜吧
fang7388
應該是說每天騎車都知道要注意前方,但是有時候就是沒有注意到,就是那一瞬間對方就出來了
Keleman
fang7388 所以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項啊,沒有注意到不是脫責的理由,視線不佳可以騎慢點,要騎快,就要承擔風險。
我想這狀況應該是沒有所謂已完成什麼的
他就是沒讓你
依我一點點的經驗跟所聞來看,華國一直有個"避免發生事故的義務"這個潛規則
我是不清楚你在筆錄中怎麼敘述的,只是依內文跟某些樓層的回覆,似乎不太樂觀
fang7388
有時候就是當你該注意的時候,可能那時候剛下班,天色也昏暗,加上自己有近視,就那一瞬間沒看到,然後就撞到了,實在是很無奈
機車是這個樣子的, 當我打了方向燈慢慢向右靠時, 絕對會有機車還在老遠卻加速趕過來從右側的縫穿過去, 正確應該是遠處的機車就要等一下再從左邊過去

你會撞上(1)騎太快 (2)你在賭要從縫穿過去(3)你視線被阻擋沒看見她

絕對路權要絕對狀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例如等紅燈靜止時被撞), 其他都是相對狀況來看
要無責要先過應注意未注意這關
因此前面(1)(2)(3)你得先過關才可能完全無責

影片有時正好說明你有責任
fang7388
應該是說有時候騎車的時候,你真的沒有辦法想到對方會這樣子橫切過來,他評斷他不會被你撞到,你瞬間眨個眼睛,然後看到他是已經來不及了
能白日夢就是幸福
所以要騎慢點,容錯率就更高點!
經過這次事件後,
希望以後樓主騎車會騎慢一點,
因為意外來自於意料之外。
fang7388
真的就是沒看到,當看到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不雨
當時看到以來不及的車速有多快自己知道...標準50速度也不可能來不及
在怎麼看都覺得車速過快,但是在台灣應該就是50:50 到30:70~就算再怎麼辯論也不會差太多,更何況還有保險~就爽快的出險吧!反正也是保險公司支付~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doremicheng
剎車變好也要手臂有力, 看過不少車禍, 車煞住了, 人也飛了 [XD]
mioka
doremicheng 說得好,把練臂力也列入清單[笑]
有保第三人嗎? 有的話該賠就賠吧
對方傷的比你重 就算你們最後調解談不攏
上法院你也不會比較有利
fang7388
沒保第三人,謝謝你
肇事責任樓主應該不太可能為0

對方在路燈下, 就算天黑應該也能看得到
從對方在路邊停等,到對方駛出, 樓主車道都沒有足以遮蔽視線的車輛經過
從樓主的車速來看, 也不是彎道出口看不見對向的狀態
這個位置也不是不能切入樓主車道的狀況, 所以可預期對方準備進入樓主車道

所以樓主一定會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一堆不懂的講的天花亂墬。

民事跟刑事不一樣。

理賠屬民事,這部分交給保險處理。

刑事在有傷害的情況下,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但你們互有傷害
所以這部分互相都可以提出,也不一定法官會判。所以刑事也不用擔心。
頂多互告互相都有刑事傷害紀錄,不用理他也不用賠,如易科罰金他一樣也會賠錢。

現在就擺爛等判定就好,全部交給保險處理就好,不用理他都沒關係,一切照程序走而已。
fang7388
希望如你吉言,很多人都會說我怎麼會沒有看到,可是有時候真的就是沒有看到,我也不知道他會從非交叉口這樣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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