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禮讓行人是好的,過去做得不夠,現在開始也不賴。行人有行人該注意的地方,車讓行人但不是叫行人在路上亂走,違規的行人被車撞,不也是活該 版上一堆大爺總是這樣說可能是我只有上下班通勤其他時間都待在辦公室不然怎麼我都遇不到各位大爺運氣都好好喔下次應該會有人出來說遇到在斑馬線烤肉喝酒的
真正的行人地獄應該是行人沒"人行道"而走"走到馬路上"才叫行人地獄吧!!說真的走在斑馬線上,開車沒注意的還是會沒注意,誰管你有沒有禮讓??誰會沒事去故意撞人??就是沒看到或恍神才會撞上...所以改了還是會照樣撞啦~~而且也有鄉民說了罰6000是在哈囉??闖紅燈都沒那麼貴...
目前只有台北市解決了騎樓跟人行道占用問題騎樓整平問題也是台北市做最好當然這都是馬英九跟郝龍斌改善的跟柯文哲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新北在市中心跟重劃區做的不錯但有些較偏遠地方還改善的還不夠好其他的縣市騎樓跟人行道占用還是非常嚴重擺攤都擺到路上去的也有而且騎樓高低不平整這問題也都有待解決
行人在非斑馬線 突然由死角地方衝出來,所以就可以因此不讓了嗎?你敢試試不讓的後果嗎?如果不敢那你拿出來講要表示啥?行人是老大?行人當老大不可以嗎?你開的是車與行人碰撞最後受傷的是行人,所以不管你認不認同遇到行人就是要讓,這是鐵律不容變更,你要是不滿意別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