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店區安一路 民眾檢舉罰單 疑問

這種檢舉我就覺得滿白爛又沒叉路。
我是不會檢舉這種,有點太over。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那邊前面是兩線道合成一道,我猜你可能在前面匯車惹到他
這個地方吾人是不會打方向燈的,除非有變換車道。
【金額是沒什麼感覺】財富自由
好機車的檢舉人
正常觀念只要變換車道或轉彎有岔路才需要打方向燈,主要是告訴後車我要換車道或轉彎到哪個方向。這到底是什麼爛法條,這樣也被檢舉開罰。叫人真不知道該如何開車
政府大概是好意提醒要轉彎了,
相信畫決定要畫線的官員,
在這個地方,
遇到同一個人,
必定也被檢舉。
a31258888 wrote:
-f4c65c407f65241eef65...(恕刪)

卡位關注
應該直接打去交通隊問承辦員警,由他來解釋會比較清楚,這張我也覺得有點扯。但警察一般開單都是從嚴審理,所以還是聽聽員警的解釋才是正途。
a31258888 wrote:
兩線道都右向也沒有路口

遇到有病的檢舉魔人
然後開單的員警也不願意求證
只好吞了吧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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