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人問”為什麼只有重機上國道需要社會共識?“

阿福20 wrote:
違停要被開單罰900...(恕刪)


法律制定流程,期間除了幾個院是由總統指派的外,也有由民意選出來的代表,比如立法委員

依照選舉的核心思想,由多數人選出符合自己思想的代表人(立法委員、各縣市市長...等),由他們來行使權力,為民眾發聲,這不就是共識嗎?

如果每個決定都要公投,不光耗時耗力,也沒有效率,所以選了代表人

當然如果你認為的「共識」表示每個決定都得徵求人民意見的話,那就跟我認為的不一樣

以下流程供參考:

(一)法律制定提案
提案為法律制定的第一個步驟。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組織法規定之黨團:

1.行政院:
行政院之提案權是屬於行政全體,行政院院長或各部會首長無單獨提案權。

2.司法院: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175號解釋,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立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3.考試院:
根據憲法第87條,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4.監察院: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號解釋可知,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依憲法第87條既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基於五權分立、平等相維之體制,參以該條及第71條之制訂經過,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實與憲法之精神相符。

5.立法委員: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8條、第10條規定,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十五人以上之連署。經否決之議案,除復議外,不得再行提出。

6.符合組織法規定之黨團:
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5條規定,符合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之黨團,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得以黨團名義提案,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連署或附議人數之限制。因此,此等黨團亦具有提案權。

(二)程序委員會
編列議程、報告事項、討論事項。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前段)。

(三)院會一讀
朗讀標題、提案人說明、討論。

(四)委員會
聽取報告、討論、修正、審查報告。如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以秘密會議行之。

(五)政黨協商
議案協商。

(六)院會二讀
朗讀議案、宣讀審查報告、宣讀協商結論、廣泛討論、逐條討論、修正動議、復議。

(七)法制局審查
法制局可於此時發揮專業品質把關作用,惟目前多半略過此程序而逕付三讀。

(八)院會三讀
文字修正、全案付表決、修正動議、復議。

(九)總統公布
行政院認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可能結果:維持原決議、不維持原決議、原決議失效。完成三讀之法律案經院長咨請總統公布並函送行政院。總統則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或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之程序,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七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依前述情形處理之。
吼吼吼~~ wrote:
法律制定流程,期間除...(恕刪)


"由他們來行使權力,為民眾發聲"
課本上說這樣就是共識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重機上國道是討論相當久的議題,雖然立法院有通過,但是授權交通部找國道試辦"
以上是目前重機上國道的狀況, 立法院通過了唷!!
但王國才個人說"除非他們的行為有非常大的改變!"才有可能開放
一個人的想法就可以影響一大票人的權益, 這才是台灣最真實的情況!!

搞不好哪一天王國才腦子裡叮的一聲就開放了也說不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603427
bulahe
重機沒通過試辦的條件啊,所以也可以說立院通過不給重機上高速。
阿福20 wrote:
"由他們來行使權力,...(恕刪)


找地方試辦:什麼時候找,期限是什麼時候,找不到怎麼辦

這些通通沒有說,所以一開始已經說了「法已過,但在玩文字遊戲」

再者,先不論「民調過半以上反對開放國道」是真還是假,就像我也不知道新聞台公布的總統候選人支持度的民調是真還是假,我就先當成真的

王先生不就是拿著「民調(共識)」來當「理由(藉口)」嗎?

民眾都不支持,若這樣還開放,才是違反共識不是?

所以到頭來還是要解決所謂的觀感問題,畢竟民眾就是有選擇權在手上

又或者像你期待的,掌權者哪天心血來潮,不顧選票就強制通過了也說不定
社會共識什麼的,根本是政府不想做事的藉口罷了。

有些事,都是政府做了,人民事後才知道的。
heliun wrote:
社會共識什麼的,根本...(恕刪)


政府不想做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

換句話說,得提供做事的誘因,讓政府明白做了會得到好名聲(民眾支持)和不會損害利益(財團、黨團...等等),相信會去做的

比如換臉法,秒過
別自欺欺人了,自已心知肚明社會上有多人贊成重機上國道的?

一直吵說交通部做的民調不可信

今天除了重機族群沒人在關心重機上國道啦

所以不會有人去做贊不贊成重機上國道的民調,包括重機團體自已也不敢

所以才會在那吵為什麼要看共識

民主是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而不是少數人的

別說什麼妨礙你的權益

你要上國道,開車就能上

就算是我,騎重機跟你一樣不能上國道

大家都是平等的

交通部為什麼要花人力物力去滿足重機上國道的要求

要花多少社會成本,只為了少數人的利益?

這就是交通部的評估,不然讓重機上國道一句話就行了,那才是不負責任

重機族的理論都是往最好的地方想,以後出了事,要收爛攤子是誰的事?

我到是覺得交通部有在做事

看重機族的言論行為

塞車就是要鑽車縫,停車要停機車格,左轉就要走汽車道,抗爭的方法就是偷上國道,或是霸佔休息區

不敢想像開放了,高速公路會變成什麼樣子
brotherneilss
真正沒在做事的是那些政治人物,為了進wto立的法,問題丟給事務官
Leonyang1603
brotherneilss 所以開放快速公路後,快速公路有變成什麼樣子嗎?[0分]
brotherneilss wrote:
交通部為什麼要花人力物力去滿足重機上國道的要求

這不叫滿足,而是道路回歸道路使用,路放在那邊就是給人用的,而且重機上國道代表增加過路稅收

brotherneilss wrote:
要花多少社會成本,只為了少數人的利益?

有稅金賺,要花多少社會成本??搞不好比為了意識形態改名稱花的錢還少(搞不好還有賺頭)

brotherneilss wrote:
這就是交通部的評估,不然讓重機上國道一句話就行了,那才是不負責任
重機族的理論都是往最好的地方想,以後出了事,要收爛攤子是誰的事?

這兩句話我倒覺得是同一件事情
就是官員不想背爛攤子,所以把責任推給民眾,打出民意不同意
實際上這些開放都是法規問題,不是民意問題,官員推出來,本來就是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就像我最前面說的
阿飛機航道通過我家頭上,交通部有沒有想過來問我們同不同意???在場誰願意阿?
航道位置民意難道不願意就能改變?!
國道就不同?
吼吼吼~~ wrote:
從N年前開始就有一堆...(恕刪)

你一定不知道超跑團有多早起床 XD
CcCManCcC wrote:
這兩句話我倒覺得是同一件事情
就是官員不想背爛攤子,所以把責任推給民眾,打出民意不同意
實際上這些開放都是法規問題,不是民意問題,官員推出來,本來就是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就像我最前面說的
阿飛機航道通過我家頭上,交通部有沒有想過來問我們同不同意???在場誰願意阿?
航道位置民意難道不願意就能改變?!
國道就不同?


所以機場本應該設立在住宅區以外的郊區,這樣才可以減少影響的住戶

但台灣地就這麼小,就算真的依照你們住在附近的人的意見把航道改了,請問要改去哪?

不管怎麼改總是會經過市區,就是會影響到人,但機場更是一個國家進出口的重點方式之一

所以折衷方式就是政府撥輔助金給附近的住戶不是(有沒有拿到另說),或者乾脆航道就不該蓋民房

https://tw.news.yahoo.com/%E5%A4%AA%E5%90%B5-%E8%BB%8D%E6%A9%9F%E5%99%AA%E9%9F%B3%E8%A3%9C%E5%84%9F%E6%93%AC%E5%A2%9E-%E6%AF%8F%E6%88%B6%E6%9C%80%E9%AB%98%E9%A0%983%E8%90%AC-111303579.html

再者族群要求的是使用國道,而不是把國道拆了建去其他地方

這兩者等級不同,拿來比較有些不妥,某些事情可以聽民意某些事情不行
吼吼吼~~ wrote:
,而不是把國道拆了建去其他地


應該學關西機場填海造島
把機場留在海上,航線維持在海上

掏錢就對了


拿出航道來比喻
就是
有些不得不做的攤子,公家機關才不會管你民意,他老兄說了算
但是這些能不做的爛攤子,就是丟給民意,省得黑鍋攬上身

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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