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檢舉達人 wrote:守法用路人輸了違規駕...(恕刪) 台灣法律就是如此,未禮讓行人,之所以會重罰,是因為行人的傷亡增加,被稱為行人地獄等哪天因違停造成傷亡增加,被稱為違規天堂,就會嚴格取締,最好是被外媒報導說台灣違停嚴重,對行車、行人都不友善,就會被說是,丟臉丟到國際上,效果會更好
A辣愛怕跑 wrote:對於檢舉達人不算是壞...(恕刪) 真的,以前沒有檢舉也是有人在違規。但不能不說有檢舉制度會駕駛人自制一些,畢竟一張罰單少說600元,一班人都半天薪水了,要是破千元的罰單那一天就白賺了。現在外出就是自律自愛,少違規也盡量避免犯錯,以避免收單
致命涼 wrote:不能民眾檢舉,不等於放任違規 是違規案件過多才造成檢舉數量增加,這就是因果關係,限縮檢舉數量只是在數據上降低違規者被檢舉的數量,實際上並不會降低違規數量,所以不讓民眾檢舉就等於放任違規,這沒有什麼話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