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指教,也附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時速度很慢,並無所謂的搶快對方原本也是停在原地等待左轉,根據支道禮讓幹道,我先轉進去應該是沒問題?還是這種狀況需要停下來等他先過呢?結果我到路口準備要轉彎時,對方就開始滑行,所以我才會為了閃他繞這麼大圈想不到他就這樣撞上來了另外有幾位大大說對方是直行,請問對方在T字路口的小岔路也是左轉出來不是嗎?還有關於保險的部分,3成肇責跟100%肇責,對於漲保費的方面是不是都一樣意思呢?
都被用光了啦 wrote:感謝各位的指教,也附...(恕刪) 我們都是依據裁決單上畫的圖為準上面畫的Y字路口確實對方算直行如果有畫錯你應該對裁決單提出異議才是從影片上看 裁決單沒畫錯 屬Y字路口你想凹免責很難路口你要左轉應該放慢速度停車觀察沒車再轉不是像你一樣直接我家廚房式的轉應注意沒注意這條30%責任開的沒錯
以下是在網上認識一位車鑑官員針對此案個人看法,不作為任何訴訟之用===========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本當減速慢行,並為預防車禍事故的發生應當要有積極的作為,影片到路口的時候可以看到左邊路口有A車的車燈,B車應當要知道A車的存在,B車要轉彎前當確認週邊車輛的動向再進行動作。以這件而言,B車被判定應注意未注意,為適當的判定積極的作為有:1.按喇叭示警請A車注意B車的存在。2.或讓已經在路口的A車先行,B車轉彎才好進去只要能夠預防車禍事故的發生,都是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