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斑馬線,撞飛顱內出血

只要有我們3寶和89存在,死人是必然的,各位保重 我就是那位打左轉燈右轉的加9白癡~逆向是我的家常,床紅燈是我的帥氣~
對面的兩輪猴子是不是跨越雙黃線佔用來車道超車啊?要是剛好遇到右轉車,就換成兩輪猴子起飛了,不過這就不值得同情,能多撞幾個就多撞幾個,互相收拾後路上才會清靜多了。。
機車跟日系車就是台灣的交通亂源

不懂車欠缺安全觀念的人才會選日系車

安全性操控性皆不足卻還選還開

出事是常見的, A1事故更是歐系車10倍

6/30三芝區一台日系MPV撞車了, 因為開的人不知道日系爛車就是沒有操控性
PurpurRose
你真的上過路嗎 明明就一堆白賓三寶
VQ35COREi7
看下車的時候或是車窗搖下來就知道其實車種其次,主要是看甚麼人在開的
腦袋出血

這個至少賠六百萬以上

刑期至少8個月
hpvs19 wrote:
斑馬線上撞傷行人,直接吊扣車牌半年
現行規定其實比您描述的更嚴格。

道交44-4條,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
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人車分燈,不要再機會左轉,讓汔車只能搶快

反正要嘛一定沒車,要嘛一定沒人
管你會不會切西瓜或是加速通過

還會出事就一定是有人闖紅燈,錯的一方負全責就是應該的

沒有什麼37分,應注意未注意的
四輪愛說機車就要2段式左轉才安全 結果都是四輪再撞直行車和輾行人 真棒
禁止汽車左轉就能解決台灣行人地獄的臭名
自己當個聰明的用路人 加油好嗎?
這裡我經常經過
旁邊就是小學
路沒很寬要做庇護島有難處
行人也沒很多
也不會做人車分流
頂多是上下學開就可以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三分鐘後就忘記了。反正內閣也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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