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燈,被罰了2100,這能申訴嗎?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路上白線)1200。
紅燈越線但沒到人行道900。

要申訴很難,因為事實很明確。
檢舉的人很歸毛,但合法,我在猜是不是你哪裡惹到他了,不然很少會這樣一次檢舉兩項。
就插隊!
別人都傻瓜,你真是個小聰明,
這樣馬上可以跑到前面,
不用排隊,花2100買到前排,划算,
如果是周董演唱會,想到前排不止花2100了.
tinajui
排那個沒用,左邊車道二線機車都可以用,以沒有二次轉了
違規事實:
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舉發照片:
都是機車

違規事實 與 舉證照片不符 ?
knift
依道交法的定義,機車也是屬於汽車的一種。
Gabriellin
公路法就這樣定義了,上法院輸贏這點就不用提出來,會被檢察官、法官狗幹一頓。
will wrote:
事發地點https:...(恕刪)

違規是事實~
申訴是權利~
感謝斗內給政府2100!
所以樓主是:
1.從左側車道出來往右側沒有打方向燈?

2.要從紅燈處向右前方機車代轉區行進被開單?
滿街違規停車的汽車不能檢舉不能開罰,偏偏去罰不影響行車安全的!這個政府真是太棒了👏
鈴聲再響
對阿,你自己就回答了阿,一堆停在那
bluesway
超越停止線對你來說不影響行車安全?那都不需要畫那條線了啊,浪費錢是吧。
你的權利嘍⋯⋯
支持樓主申訴,這種罰單,警察看到就應該自動刪單,無聊至極,一堆人還幫檢舉人說話。
will wrote:
事發地點ht...(恕刪)
jenhoxen
没有其他長處可誇,只能以交通規則責難別人是這個版很多常客的寫照。
就我發現做這種事的都是老人與女人
紅燈時會想盡辦法到最前面, 如果牠們綠燈能夠騎快一點別擋路也就算了
偏偏大部份又是龜車,路口就被牠們阻塞.好不容易超過牠們,結果下個紅燈又遇到......
支持大力檢舉
只不過是排去前面而已就氣噗噗
一次檢舉兩樣 看的出來是為了檢舉而檢舉 一輩子視別人為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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