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跨越轉彎導引線完全不算違規??

覺得,路口不切西瓜,只建立在只有自己方向有車左轉的情形。如果對向同時有車左轉,行車動線必定切西瓜。
在一堆國家開車過,就台灣一堆轉彎都會切西瓜往內線擠

不知道駕照怎麼考過的還是在台灣讀書是犯法的

到底是多貪小便宜連這時間跟油錢也要偷?

合理的繞圈左轉還會被切西瓜的人按喇叭咧
huang635555
低能司機、騎士一堆[笑到噴淚]
hjfrank
說穿了,就是貪圖方便,〝抄近路〞的心態。
那條線是用來當出事時判定責任歸屬用的
fctsai
huang635555 沒遵守的就責任大,就這個用途
huang635555
撞到再說[笑到噴淚]
都到中線再左轉,對向車也到中線再左轉,
剛好撞在一起!

目前畫的左轉線,太荒謬
huang635555
路太小才會這樣[笑到噴淚]
grandaurore wrote:
沒有到交岔路口中心就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這條只有在出車禍或有人被撞屎才會拿出來判定肇責,無法檢舉,警察也不會主動取締
hjfrank
如果警察在現場,會開單取締,我家人被開過一張
出車禍可以判斷肇責
噢!今晚去北屯好市多要左轉去加油站時就遇到這種狀況,後面就一台白色skoda改裝猴,等不及直接切西瓜左轉插隊進加油站的排隊隊伍裡面,果然下車的黑衣白短褲男就一副猴樣,油箱在右側就已經內建縮短排隊CD了,這麼猴急趕去哪?
huang635555
加完打砲去[笑到噴淚]
那條導引線

不管他切過去 不違規 但出事就有肇事責任

我朋友就是切西瓜的

兩台都摩托車 在同一車道綠燈起步後

他左轉切西掛 另一台騎車照導引線

結果撞上了 我朋友全責

初判表上 就寫 我朋友未依照路口行車導引線 行駛

為啥這樣會撞上

對方騎比較快 我朋友(女性)慢慢騎切西瓜

結果就撞上了
azo2ka wrote:
我沒有要檢舉 沒有要...(恕刪)

對於這種切西瓜真的非常痛恨,追根究柢的原因就是沒有在每個路口設置轉彎車輛燈號,所以會讓轉彎車輛急著去搶快轉彎,以免等候對象車道通過完畢後燈號又變成紅燈的原因。講白了就是交通單位道路規劃的怠惰造成台灣這種特殊的開車方式!
一陣子就會遇到這狀況,汽機車都一樣,彷彿覺得前方駕駛頭殻後方也有長眼睛,就算自己氣到要死,也只能踩煞車讓他們過,真的撞下去又是做筆錄又是修車的難保還得去上法院,時間成本算算完全不划算。在臺灣上路期待其他用路人素養,不如自我期許提高自己的修養,和看到別人一直違規及插隊仍能自我要求要遵守號誌和交通規則。只能暗自祝福對對方,不要遇到看到轉彎車就會加速催油門想捍衛路權的直行車。
hjfrank
要忍住!千萬不能真的撞! 我分享一招,做做〝卡位〞的小動作,嚇嚇他們就好了!不要真的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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