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跨越轉彎導引線完全不算違規??

我沒有要檢舉 沒有要檢舉 沒有要檢舉
只是每次乖乖轉彎就是會遇到切西瓜或插隊的老鼠屎
有時候乖乖轉彎反而危險
GOOGLE查詢目前跨越導引線似乎沒有任何罰則
只有"轉彎未達路口中心"但這條不容易成立,微罪不罰原則似乎也無法檢舉
所以目前跨越導引線完全沒事??

例如下圖 大一點的路口時不時遇到切西瓜插隊
請問跨越轉彎導引線完全不算違規??

請問跨越轉彎導引線完全不算違規??
文章關鍵字
我就被插隊好幾次阿,
其中有一次那該駕駛差點撞到我車頭,
還質問我繞一大圈是會不會開車,
這種從後方切西瓜嚴重威脅到前車安全的竟然啥都不能檢舉,
只能說交通部好棒棒
若以轉彎不切西瓜為標準的話台灣起碼可以汰除9成的駕駛~
葉梓楓
Ye-Kin-233 [你駕照掉了]
A辣愛怕跑
Ye-Kin-233 [你駕照掉了]
在台灣這樣很正常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只是"左轉"超車而已
這類西瓜仔不會對你造成傷害的
等你遇到是"直走"的你就懂我在說啥了
我遇過幾次但機率真的不高
huang635555
這個叫超轉[笑到噴淚]
導引線就只是導引線,完全不構成違規!

要看有沒有跨越雙黃線來切西瓜,或是行駛至來車道,這樣才能檢舉!
huang635555
左轉超車[笑到噴淚]
On9ccc
違規阿~~ 主管機關 各自解讀.如果主幹道是右彎配一個直線小路 虛線你沒打左轉 直走就是違規 整人遊戲主管機關說的算
路口導引線只算「建議」,不是規定,不在違規開罰範圍。其實並不是所有的導引線都設計得好,有的路口照著線跑跑看,很難開。有時會發現,八成的車在某路口都不依線開。
huang635555
不是不好開,是開太快[笑到噴淚]
azo2ka wrote:
我沒有要檢舉...(恕刪)


政府才是最大毒瘤

三個車道

要讓五個車道擠進去

設計的人

頭腦破頭了嗎?



hkl711
沒辦法~~左轉就是高速公路..大家都要上國1南北...這條又是吃掉住安南主要上高速道路的路... 除非在台糖那條筆直路再做一條交流道引道上南北..沒人會去南科引道走國8..除非要走國3的人
huang635555
車多要排隊,不是全部都左轉,讓大家擠在一起[笑到噴淚]腦子有洞[笑到噴淚]
沒有到交岔路口中心就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鑒於版友討論是否有罰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
二、..............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huang635555
hjfrank看地方啦!開車、騎車30年了,還沒聽過誰被罰[笑到噴淚]你家人被罰,應該是左邊超車吧!
hjfrank
huang635555  他常常忽略導引線,喜歡〝截彎取直〞切西瓜,結果就被條子攔下來開單了。
跨導引線沒違規阿,但這種人很容易就壓雙白線或雙黃線
灰色地帶吧
不過出事的時候多少可以拿來當作我方有利的證據
上次擦撞的時候
對方就是沒照線轉,對方全責
雖然還有其他因素在
因為引導線並不是法規定義中的標線啊,就是參考用而已。
台灣的交通法規很畸形又死都不願意改。政府在道路上畫的任何線段、標示都應該要有法規上的意義,結果現在道路上有些標示、標線就只是參考用不遵守也不會違規,就跟3歲小孩在地上亂塗鴉的東西一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