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設計不良或路況不熟造成的違規,與單純駕駛習慣差違規成性的人,明眼人不是都看不出來。對於後者無法杜絕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為罰鍰太低,難收矯正之效或賴皮不繳罰鍰卻沒有給予應有懲罰。當違法或違規不用付出相對應或更高的代價,甚至還能更方便、有利可圖,就跟詐騙一樣,違法違規的人當然不會把它當一回事。
開罰單的用意從來就是為了增加預算..增加獎金的..並不是立法時說的因為道安..立法時明明就說要提高見警率的..先宣導的..不影響交通順暢與安全為原則科技執法就是讓開單交給AI..減少開單人員的工作量..增加稅收的..也不是那所謂的道安..當然啦..開單對道安還是有點點貢獻啦..畢竟錢對每個人都很重要.....都知道有再開單當然要提高**警**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