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車格只能停1台機車,高雄男遭開罰,56-1-9。

現代人很容易自己補腦,沒說過但事後會跟你說我不是跟說了嗎?或你根本沒說但事後會說你有這麼說!這是我的生活經驗,就像警察說這無關違規問題,而是你不能移動別人車子。事後自己補腦成:你可以停..................
法規有規定一個機車格只能停一台機車?
何況影片警察開罰的是移別人的車導致別人違規也是在唬爛
道安規則關於停車是第112條
我是沒看到有哪裡說一個機車格只能停一台機車
還是有啥大法官函釋?
員警有理。

中部還只是把自家門前當自己的地,
想不到到了南部還有把公司前當自己的專屬停車位!?
機車格畫得那麼大讓人家能夠塞進兩台車不是在浪費空間嗎?停車位不夠的問題不解決只會開罰單。
如果停車位足夠誰會去違規啊?你們不解決這個問題只會開罰單,然後還有一堆人支持?昨天去銀行為了要找停車位繞了半個小時,最後停到10分鐘以外的地方去了。道路兩旁畫的停車格已經很少了,都是被路邊大樓的住戶占滿了,所以如果你今天騎機車出門到了一個定點,你想要找車位停下來幾乎是很困難的!最好你們都不用出門!高雄的大眾運輸又那麼爛。
還好台北沒有在罰這個....
停車位已經很難找了
行進中的車道可以分割

靜止的停車格卻不可分割

安全的 違法被罰

不安全的 合法騎
這樣挪車 算好的

我還被別人從格內挪到格外 被開單

電話申訴倒是當場銷單

從警察口吻推論 這種害人行徑很普遍

台灣最美風景是人
Benpli wrote:
在台北市機車停車格幾乎都是連擠貼著在停.
你機車停著好好車格正格. 沒多久就被別的機車車主把你車移挪與臨車擠在一起貼著停了.
你無奈. 要推車移出耗費很大心力 .
警察並不會將此狀況列為開罰重點.


從來沒有開罰過。
Benpli
56-1-9法條在那."從來沒有開罰過". 就不知倒霉哪天被精神緊繃的員警搞弄到你. 這種警員遇到太多次了. 我周遭鄰居多是警界人士. 最高3線3. 我工作單位曾要我參任警方專案科技顧問被我拒絕.
獠 wrote:
還好台北沒有在罰這個....
停車位已經很難找了

真有這樣的規定, 那台北沒在罰就是瀆職
沒有這樣的規定, 那高雄罰這個就是亂來
有人能開示嗎?
我是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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