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自由民主的國家本來就不會允許民眾當起抓扒子理論上是邪惡統治者讓你平常用來疲於奔命也充份運用人性裡的惡,讓抓扒子花時間來對違規民眾檢舉挑起民眾間的不信任感好方便管理 ! 路上看見搶劫,車禍,火災要不要報警?民眾遇見不法本來就該檢舉,這是法治社會?可惜台灣看起來不是法治社會,違規的,貪污的,詐騙的優待特多講起話來也特別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