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在的路況來看待轉區有存在的必要
有些要提前轉彎的不在遠處慢慢切進內車道轉彎,反而在外圍給你來個大外割
是要害死誰?
沒腦子就不要出門這很難嗎?
knift
汽車道底家啦 沒錯,正常駕車(開車、騎車都一樣)就是左轉靠左、右轉靠右。結果待轉政策教出了一堆白痴,左轉要先靠右…WTF。
尼祿3351
我就是靠左停紅燈,綠燈之後左轉被開未二段式的喔!
尼祿3351 wrote:
本人在台中市南屯忠勇...(恕刪)

兩線道,也沒快車道,申訴看看吧.
尼祿3351
申訴沒過,第四分局睜眼說瞎話就憑那根遠在背後的告示牌不認錯
尼祿3351 wrote:
僅留機車停等區後方兩根電線桿遠處的一支告示牌,停紅燈時根本無從看起。


所以這個告示牌你沒有參考!!!!
尼祿3351
我一直靠左騎內側等紅燈,根本沒辦法注意那根告示牌,而且旁邊檳榔攤還會違停顧客車輛
剩下的兩段式標示,
距離紅燈路口25公尺,
僅5秒距離,
竟然說成無從看起!
那還是不要騎車了!
尼祿3351
告示牌在背後你能看到,真厲害,你還是別出門害人了,常理都在停等區附近好嗎?
陳情地方議員吧,交通部已明示兩線道要廢除進行機車與不強制待轉,請議員會勘拔除待轉牌
尼祿3351
有陳情了
行政法院=敗訴法院,不信試試看吧,才300
罰單的照片是怎麼畫的⋯?
尼祿3351
直接攔下列印的罰單沒照片
尼祿3351 wrote:
請問各先進,這樣行政訴訟勝率高嗎?

我覺得挺高,現實就是該路口未指示須兩段式左轉,前一個路口是前一個路口的事,至於法官怎麼想,那就不是我們猜得到的。

我家附近就是這樣,前一個路口可以直接左轉,後一個就不行,內線沒有禁行機車。
han888
呵呵 台灣這種腦殘路口蠻多的,常騎的路線我都是直接到下一個路口迴轉或是左轉,看到一堆人傻傻在那邊等有時真的覺得政府規劃能力要再加強
尼祿3351
瞭解,謝謝你,我會以前後路口這個觀點說明的



紅線地方也左邊也有路口 會誤認這路口要待轉
黃線路口上沒有待轉標誌 確實會讓人有點誤會
標誌放位子覺得有點瑕疵

車子騎過去 也是幾秒時間 標示要讓人馬上可以理解才對
不是還要需要思考前後對照的標示
尼祿3351
更坑人的是,我是停紅燈看了半天沒告示牌,綠燈才左轉被攔的
尼祿3351 wrote:
請問各先進,這樣行政訴訟勝率高嗎?
附上google街景與現況照
現況


>>>

勝率低

而且打行政訴訟所花的時間

加上裁判費300元 , 打字影印費用

還有郵寄或親送高等行政法院費用

這些通通加起來

跟你被裁罰的罰金損失比較

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尼祿3351
臭鴿子就是這樣,吃定民眾息事寧人,姑息養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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