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沒差,占用內車道的人是影響不到我,因為每個車道都是我的超車道,有縫就鑽!最靠腰的是遇到龜車平行行駛,那種真的很賭爛! 跟那些食古不化的人,講到入土,牠也不會聽,乾脆少說幾句,我現在已經很少再回有關交通的文章,上01寫好文,還能抽獎拿獎品,不是很好嗎?不會因為你在網路上靠北靠目 那些每天吃三寶飯的駕駛、四輪大爺、重機老鼠屎,這些人就會變少
MdfkR wrote:這邊已經淨化到開車要知道維也納公約就對了 可見M兄您很久沒追劇了,01的潛規則還有交通法規可是實時更新的,像我這種只有星期日不太看的鄉民才能享受到這紅利,不斷刷新自己的三觀,不斷改寫腦海中的法規,嚴格來說這可是很難得的體驗呢,大概只有mobile01論壇可以給我這種前所未有的神奇體驗。
諸葛小花 wrote:因為沒有路權,中線的路權是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並不存在繼續行駛之路權,車速也不代表任何路權,低於80去外側是法規明文規定 除非超車、塞車,否則我不走內線,很怕對向車衝過來平日我都依最高速限走中線或外線,並且盡量避開大車在前後左右速度過低的駕駛(不塞車只願意開80-90)實在應該開外線開車還是要多一點禮讓、多一點耐心才好
watson0106 wrote:除非超車、塞車,否則我不走內線,很怕對向車衝過來平日我都依最高速限走中線或外線,並且盡量避開大車在前後左右速度過低的駕駛(不塞車只願意開80-90)實在應該開外線開車還是要多一點禮讓、多一點耐心才好 這是所謂的人間法規截圖:這是人間法規來源超連結我這個不懂法的人類是這樣解讀的,首先我們高速公路都是90以上,所以我們是符合這條〝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再來因為法規說〝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所以開100-110 GPS的我就直接去中線了。對我這個不懂法的人類來說,這條規就是說低於80的小型車只能開在外線道,且可以暫時利用中線超越原先的外線前車。但在01我建議各位就如我2F跟4F說的那樣做就好。中線霸佔者起源應該是這篇高速公路超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esthetica wrote:已經吵了數十...(恕刪) 沒有很多。你只是陷入了倖存者偏差的誤區。這個世界上,原本很多事情都是少數人反而比較大聲,從之前某個大型投票活動就可以看出來了,聲音大、囂張的,反而被沉默的多數狠狠賞耳光。對於那些在網路護航的人,不需要理會他們,他們要不是只是嘴賤起鬨看熱鬧,不然就是在網路上講話很大聲結果現實中看到警車跟照相機就要猛踩剎車的柴薪,這種人在社會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也沒太多人知道,免洗筷每天都在出生,也每天都在消亡,所以不需要在網路理會這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