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a322605 wrote:
...... 他是有在中正二路路口待轉
...(恕刪)
這一句應該是問題的關鍵點
講到路權....這裡討論的好像是道路優先權
大家都知道左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但這個定義可能很多人都還搞不太清楚
所謂的左彎車禮讓直行車
指的是雙方的車輛都同時到達路口
因直行車車速較快,所以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通行
但就您所描述來看
撇開車速不談,對方已在路口準備轉彎
在閃燈時應代表他知道您的車與路口還有一段距離
此時,這個路口的道路優先權是屬於已在路口準備轉彎的該輛車
而不是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的您這部機車喔~
至於為什麼會閃遠燈而不是按喇叭,是因為前方閃燈遠比按喇叭來得更容易引起注意
而且閃燈不是故意的,意思是:我要轉彎了,請你減速
他沒注意到你高速接近的原因,應該是機車按煞車動作太小,從前面看過去也不知道你有沒有煞車
他以為您已煞車了,但實際上卻沒有
所以您不至於要用到禮讓,因為他已經先到路口,還是等他快點通過吧!
正所謂先來後到
道路優先權最最最廣泛的定義
就是在正規行駛車道的車輛,只要優先到達,它就擁有此車道的路權
同時到達路口的車輛就是以直行優先,轉彎次之
基本上路口以低速通過是最好,殊不知啥時會遇到闖紅燈直行轉彎車
以我的現況
如果遇到要左轉彎的車,我會先看一下後照鏡
若是後方車輛跟我有一距離,我會減速並比手勢請他轉彎
有時會看到回應的感謝,雖然是無聲,但看到時,心裡也是一陣爽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