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boy121658 wrote:
而不是事故發生了,再來研究誰對誰錯
人都受傷破皮了,車也受損了?
再來怪東怪西 有比較直得?
就您所說的不要事後來研究誰對誰錯
但事實是發生了
您舉的兩個例子就"避免事故"而言沒有錯
但就法規而言是錯的
案例1 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管前面是因為什麼原因(定點 異物 故障)
後車撞上都要負責
除非是前車獅子大開口
否則進警局,保險公司和調解委員會都會這樣判定
(雖然是後車的錯 但您用大型車當後車作比喻 還蠻恐怖的 就算是在ETC也要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吧)
案例2 就不同
因前車確有違規
這種事故會有"肇責比例"的問題
但如果後車距離很遠就看到前車停下
仍不煞車硬要撞上
那錯還是後車
當然能避免事故事是最好的
能在煞車時作好所有的反應動作更好
我也相信您是好駕駛 不會像一些大車喜歡貼車或壓迫前車讓路
但既然發生了
責任歸屬就是這樣
機車只有保強制險
而會有爭議應該是錢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