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主車子停放位置錯誤,又沒施放警示裝置,在法律上是要自負大部責任的;這對事主家屬是比較不利的.
"道路縮減" 並不能造成 事主可以 "合法" 停車..
故障停車一定要施放 三角架警示裝置,施放位置於車後 30~50公尺.
2.如酒測值為0,那刑事責任可能無法成立;刑事無法成立則不會被關.
喝茶的部份,個人認為是沒有不妥的.
但肇事者有喝嗎? 如果沒喝,那也沒法度;如果有喝,就要求抽血驗酒精.
但其實沒喝,也是可以要求抽血驗酒精,因為肇事車有回家洗過澡的.
3.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及假扣押-->詳情請洽詢法律專業人士,小弟不熟
(記得要連同車禍事故一起提告,不能等判決下來,這樣法院會幫你行文給公路警察局,要求責任判定)
(假扣押::假設要扣押肇事者500w,事主家屬也要提出等值500w的擔保品)
(假扣押對事主家屬較有保障,否則肇事者一但收到法院公文,就將財產變賣一通,告成功也是收不到錢)
假設事主月收入5萬(要有証明) 今年40歲, 退休年齡65歲
5w x 12 x (65-40) = 1500w
假設責任判定為事主負大部份責任.
那事主家屬可能只能拿到 1500W 的 20%~30%.
假設責任判定為肇事者負大部份責任.
那事主家屬或許可以拿到全部1500W.
個人認為,事主家屬一定要提告;雖然雙方都有錯,但造成人家家庭破損,一定要讓他受罰的..
但反過來想,如果今天是肇事上撞上板車尾部,而造成肇事者反而身故,那事主家屬可能會賠很多錢出去.
總的來說,行車守則還是要記得做好.
節哀...
That's All
b10520tw wrote:
補充一下
路肩僅二公尺寬 大貨車車寬二點五公尺
已經進入車道五十公分
大貨車不可能緊貼路肩 假設是十公分
那大貨車已經進入車道六十公分
人站在車旁加油也不可能貼著車子
那表示人進入車道八九十公分
警方表示,交流道出口前的路肩僅二公尺寬,潘某雖將車子緊靠路肩護欄停放,因大
貨車車寬二點五公尺,仍有超過一個輪胎寬度佔用到減速車道
不知道您有沒有看到照片呢?
照片中超出路肩的部份就是一個後輪,不知道有哪種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車
一個輪胎會有五十公分
jackychen23 wrote:
如酒測值為0,那刑事責任可能無法成立;刑事無法成立則不會被關
疲勞駕駛可以讓刑事成立嗎?有請專業的回一下
winyi wrote:
今天如果因沒放警示標誌而導致後方車輛直接追撞大貨車
那苦主可能就換人了
有什麼車可以走路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