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荒人 wrote:
我一點都不厲害
但是我絕對做到[要是要慢慢開一定走外線]且[要是走內線一定我最快]
這點可比樓主強多了
也不會有被跟車問題
更不會被抱怨烏龜車
職場不擋人財路
行車不擋人上路
相信這位反駁仁兄必然跟樓主一樣是[只要我不犯規我愛怎樣就怎樣]
如果像樓主這樣前面有車的話你能快到哪裡去?
lakersfans wrote:
樓主您若甚麼東西都要扯法律問題的話
支持您快去找律師討論以下問題
首先 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上
前方若無緊急狀況 也並無與前車過於接近時剎車
若導致後方追撞 也許他要負擔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責任
但是踩下煞車的您可能會有造成公共危險疑慮
若有記錄到您無端剎車的影片
可以向警方提出檢舉
您可能還會有罰單的問題
第二
小弟不才已經將您的不滿透過納智捷官網留言反映
請該公司查證
但您未經查證該名駕駛的單位
即以扣帽子的名義要求納廠負責
若納場經查證過後並非該公司員工駕駛該車
您可能已觸犯抹黑及誹謗納場之嫌
更甚者造成商譽上的損失
納場真要追究 您可能也會有部分法律責任
因此有諸多層面您可以好好與律師談談
建議您 批評之前 先查證清楚
否則只是讓人更無法聲援您
最後預祝您新年快樂
真的能收到很多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