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0615 wrote:
人家趕著去投胎..你檔到人家投胎的時成.很光榮嗎??....(恕刪)
講的這麼貼切!!
加班的精神都來了~~
babu0603 wrote:
整篇被砲著真慘
依現行法令,小型車得以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明白為啥依法有據的駕駛人,依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會被這些想違規超速人砲
一整個本末倒置???
這個就好像之前的博愛座事件,原本博愛座也是大家都可以座的,只是遇到有需要的人需要主動讓坐
但是被新聞媒體與眾多網站砲轟後,現在搞的沒人敢坐在博愛座上
或許今天有人會說警察都沒抓到我超速,你管哪麼多做啥!!
遵守法規的被違規的砲轟,真是見鬼了
依照想飆車結果被依速限合法使用國道車主擋道的說法,在台灣內側車道只有牛才有資格走嗎??
就算你開再快你怎麼能確定你沒檔到後面的車
警察是沒辦法時時刻刻跟在你後面看你有沒有超速,這時候才需要發揮道德心的時候吧?
想飆車超速的人罵依法規駕駛的人不道德,沒公德心??
至於鍵盤車手,這個不予置評,講再多你也聽不懂!!
PS.依道路速限行駛,才是公德心的表現喔!!
除非是在德國的無線速高速公路,才存在著"不管你開多快,只有後面的車比你快,就必須讓道"這種說法
相信來01的人最基本應該都認識字吧!!
就算你忘記考駕照的時候考什麼
至少多看一下高公局的相關規定吧!!
懶的查估狗的請點下面連結吧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恕刪)


moblemoble wrote:
抱歉未引言、是回應這樓的大大論調
kent0407 wrote:
話說我也覺得很奇怪~...(恕刪)
樓上的
一句話回應你
行車速限是依你車內時速錶當執法依規標準?
如果不是〜請勿以個人110公里已達標準上限為合理藉口!
在前方無車情況下、發現後方來車速度較快、切中線禮讓有很難?就是一堆老仗恃部份片面解釋法條之"牛人"
怎樣強調與說明、就是不懂何謂超車道
別人超速與否自然有執法單位做判定
只要有來車比自己速度快、讓就對(塞車領麵粉例外)
別拿你的110出來、你的不是我的、更不是別人的110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