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撞我,告我肇事逃逸。

黃金獵獵犬 wrote:
等你,我證據蒐集備...(恕刪)

寶路吃完了?

怎不去找露西玩?

乖~~~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寶路吃完了?怎不去找...(恕刪)


乖,我不愛跟別人搶食物

您慢用
銀噹•馬汀 wrote:
1. 因為有人以為只要對方 肇事逃逸 就什麼都是他對...(恕刪)

唉啊... 腦門又閃過一道閃光...

汽車車主報警會不會 不是蠢... 而是為了保險要"出險"?! (不然怎麼解釋 自己開門撞到機車還蠢到去報警?!)

看來案情應該是越來越明朗囉...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請問誰會開著一部brand new的新款passat... 門卻無法關起來的百萬進口車 專程在路上等肇事逃逸的"抓交替"?


除了存心想製造假車禍的人(這大有人在),不會有人"專程"在路上等肇逃抓交替;用普通人的邏輯想也知道,是剛好遇到,一次把車上的傷都修好(這也大有人在)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如果警察當時可以證實 車門確實無法關起來... 我想這絕對不是 只是小擦撞吧?!


門關不關得起來是他家的事,門有任何損傷跟是誰造成?甚麼時候造成?都完全沒關係(←這邏輯小學生應該就有了),所以是否有擦撞,擦撞大小,誰造成擦撞,要兩台車拿來做比較(這種事給專業的判斷),這邏輯應該也不難懂。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 還找人假扮維修廠... 我以前同事就幹過這種事(而且還是找人假扮交通隊)... 只因為對方肇逃 還耍賴不處理..


原來是跟同事學的喔!

第一:對方也沒說不處理。

第二:肇事離開的原因很多,可能當下根本沒察覺有碰撞,或者大家可能都有經驗,在路上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車,看看沒事,對方也沒說啥就各自離開;難道每個小碰都要找警察?那警察光處理小碰撞就處理不完了,一定要這樣浪費社會資源才甘心?
一般碰到看沒事就走了,更何況是TMD被撞到,沒要對方賠就是以德報怨了,還有人可以雞雞歪歪一大堆。
再來騎車的都知道,大碰撞機車通常是一定摔的,更何況在轉彎,轉彎的時候車子的平衡非常不穩,稍微用力一點的碰撞就會摔。今天樓主的女朋友沒摔,就可以合理推測碰撞力道不太大,其實離開也是蠻正常的。要怪就怪她太雖小,遇到這種咖

第三:肇事離開跟誰要付維修費(耍賴不付錢)根本是兩回事,就算是對方肇事離開,這樣就可以用詐欺的方式威脅對方?原來如此,全新理解,用別人犯的錯合理化自己無恥的行為,真不知道這種是非不分,敗壞社會風氣還沾沾自喜的人,小時候爸媽是怎麼教的,是吃甚麼長大的呢

想必健仁兄深明大義,是位致力於維護社會善良風氣的良好市民,肯定不是我說的那種人吧

最後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愛搬弄是非的人真的太多了,一定要有鐵一般的證據教這些人閉嘴他們才善罷甘休,不然有點灰色地帶就給你講得天花亂墜,好像候選人在講政見一樣,一點良知都沒有,所以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是我愛說尤其是會做出毒油、塑化劑那老一輩的,真TM越老越不知羞恥,掯!(當然不是指那一輩全部的人,好人還是很多的,為了台灣的美好未來大家共勉之)
矯情大真是法院經驗豐富,不禁讓我想起我女友在當天警局的電話中,

跟對方約隔天保養廠看車的時候,對方還說「明天我沒空,還有法院要跑。」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簡單說啦...

一堆人射後不理... 你以為是挺樓主的嗎?

我只看到一堆"假驗傷"的!

如果有辦法分辨, 根本不用"假驗傷"... 直接勸樓主寬心... 不用理會汽車車主就好了!

(拜託... 提告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 何況現代人動輒得咎... 網路隨便阿貓阿狗都在嗆告... 我光是一年多來, 跑了二十多趟... 蠻好玩的... 麥驚啦!)


那我等著看這次你提告 記得po出來 我肯定去留言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唉啊... 腦門又閃過一道閃光...
汽車車主報警會不會 不是蠢... 而是為了保險要"出險"?! (不然怎麼解釋 自己開門撞到機車還蠢到去報警?!)
看來案情應該是越來越明朗囉...



真要出險就不需要去搬出律師來 嗆說 請律師要五六萬 還質問你付得起 擺明要找事...

你還不懂汽車車主心態? 也枉費你在這樓討論那麼久

聊到快兩百樓你才靈光一閃

拖得有點久吧


銀噹•馬汀 wrote:
那我等著看這次你提告 ...(恕刪)

沒有對象要去告誰啊?!

我開始替樓主擔心了... 因為我覺得保險公司的法務都蠻賤的~~~

(光看樓主貼說 汽車車主講話的那些內容 就知道他真的什麼都不懂... 根本可以無視... 一堆人都說明了, 我又何必補踹...)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相信科學證據..對方如果車門是關著怎會被撞到門捲起來關不上門?.車門關著一定是內凹..照相存證.你的機車擦傷也照相.這是可以比對得出來的..

真的假不了..上法院.搞不好檢察庭就不起訴處分了..真上法院也是民事.不用律師辣..據實以告.賠多少給法院判.折舊有的沒的到底判多少.給法官判吧..絕對比他提的少..

不用怕上法院.提告是他的權利..只是告的成告不成.不是他做主...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沒有對象要去告誰啊?!
我開始替樓主擔心了... 因為我覺得保險公司的法務都蠻賤的~~~
(光看樓主貼說 汽車車主講話的那些內容就知道 他真的什麼都不懂... 根本可以無視...)




你又在持續忽略了

算了 這篇文章也差不多到這些就沒啥可說了

加油 健人

銀噹•馬汀 wrote:
你又在持續忽略了 ...(恕刪)

我沒有 什麼持續忽略啦...

人家什麼都不懂... 我沒跟著你們嘲笑他, 並不表示我覺得他說的對啊!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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