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9711015020 wrote:我家老大幼稚園時也曾經因會接送小孩.黃線不在車上直接被開單.但車沒拖走.我也是乖乖繳罰單. 被罰過還不記起教訓,不怕繼續違規,現在被拖吊,上來討拍?你身為父母,履做壞榜樣違規當然要繳罰單阿,講這啥(乖乖繳罰單)廢話
當父母的,送小孩會把小孩送到幼兒園甚至教室才放心,這是人之常情我小孩小的時候,我也都自己接送但我會提早出門,從容的找好車位,慢慢地牽著小孩的手走進教室去也是會遇到下大雨不方便的時候,校園的警衛還蠻貼心的,看到車內有小小孩,會開放小汽車進入校園方便家長接送
f9711015020 wrote:人不在車上有打燈表示只是接送小孩(不是停很久的)違規是沒錯.但法理不外乎人情.看也知道只是接送小孩.缺業績可以去別的地方嗎?早上一推違停沒那麼難找.很多人因為工作或是單親的關係無法倆個人接送.大部分送完小孩還要上班.警察把車吊走了怎麼辦 法>理>情, 台灣本來就是要走向法治社會, "情"擺最後, 先守法再說做錯事的人總是有一堆藉口
說真的 01的這些鄉民 不是討不到老婆的宅男 不然就是孵不出蛋的空包彈若真的是當過父母的 應該會站在聲援我們這些經歷過接送小孩痛苦的爹娘嘴砲一堆 就像某黨宗痛候選人一樣 只有那張嘴最秋我挺你一個回到主題 車主在最後一刻 也趕緊趕出來了 況且 拖吊車為了拖吊 他才是真正的擋到主車道會打閃黃燈的 車主絕對一定在車子附近 影響車流的機會 不是沒有 是很低01說真的 認真在上面逛 真的蠻浪費生命的 要來去洗洗睡了看了那些回文 浪費了我十分鐘 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