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第四條跟第五條,但有互相矛盾的問題。後車要前車有允讓,才能做超車動作,但前車要有聽到後車喇叭或閃燈才讓,若是沒聽到呢?沒看到呢?且前車也是合法速限用路,也是正當理由……不讓也是沒有問題! 雖然很不想理你,但我幫你吧,四、前方有礙可以不讓,後車不能超,五、前方無礙前車不得不讓。沒聽到?沒看到?你考駕照時是不是要體檢...
看到小賢子 wrote:.若是沒聽到呢?且前車也是合法速限用路,也是正當理由….(恕刪) 拜託,最高速限不得超速是交通法規帝王條款,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後車還是不能超速你說前車有路權在你列舉法條一樣要禮讓不然就違法你條文都胡亂引用解釋,你引用的條文有排除後車不得超速的限制?既然沒有明文排除最高速限限制,後方車輛已經明顯違法超速在先自然違法超速的後車不得適用你所引用的條文。
katana057 wrote:(1)你忘得很徹底...(恕刪) K大跑錯樓囉,要紙上談兵的深奧法律學術討論不是在我這一樓哦,哈哈違背了"為發揮高速公路使用之效率",然後呢??有罰單嗎??哈哈這樓很實際的,純粹討論會不會開單,哈哈
YOGI wrote:拜託,最高速限不得超速是交通法規帝王條款,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後車還是不能超速你說前車有路權在你列舉法條一樣要禮讓不然就違法你條文都胡亂引用解釋,你引用的條文有排除後車不得超速的限制?既然沒有明文排除最高速限限制,後方車輛已經明顯違法超速在先自然違法超速的後車不得適用你所引用的條文。 那你來回答,為什麼平面道路超速直行車撞上對向轉彎車,轉彎車要負7成肇事責任好了。
katana057 wrote:你忘了前面有這句,但"為發揮高速公路使用之效率(恕刪) 笑死人了,自己又再胡亂解釋條文,如果使後車不能以違法最高速限就是使高速公路無法發揮效率超速明顯違法也能列為主管機關使用效率的考量,那法律幹嘛規定最高速限!哪有無法達成效率的責任要守法車輛承擔。再說一遍最高速限行駛已經是『法定』『最高、最有效率使用』哪有主管機關鼓勵違法超速來提高高速公路效率的道理?!
katana057 wrote:.為什麼平面道路超速直行車撞上對向轉彎車,轉彎車要負7成肇事責任好了。..(恕刪) 又再胡亂類比,如果路口轉彎車道停止線前有劃轉彎延伸車道的標線-轉彎車是依據標線行駛是超速車輛撞上停在指示標線內,超速車輛要負全責你說的狀況,是停止線前未劃待轉延伸車道,轉彎車輛這時就要在停止線後待轉轉彎車輛未在停止線後待轉,轉彎車輛明顯違法才要負70%責任但是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哪裡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