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政府的"德政"被很多機車勇士誤解了當然可以取消待轉區 (還有那個紅綠燈停止線後的方塊格)如果1.機車騎士遵守交通規則 絕對快換燈時不搶道硬左轉 禮讓直行車 (我是沒看過啦 通常是直行汽車也搶快 結果就........)2.方塊格也一起取消吧! 機車不可亂鑽車縫 不准停在紅綠燈停止線前 (甚麼? 不能取消? 不是要爭和汽車一樣路權嗎? 還是只要佔便宜)
sonner wrote:如果那個小姐騎的是黃...(恕刪) 我照你的情境模擬了一次如果那位小姐騎的是黃牌,我是跟在他後面下74中彰也要在福科二路左轉,我還是覺得他很危險。黃牌依法規可以上快速道路所以在快速道路看到重機,我會離他遠一點,要切換車道會注意一點。(如果我在他後面或者旁邊)回到平面道路這邊不管是重機還是普通機車終究還是肉包鐵你為了一時的方便直接在流動性跟危險性高的內線直接等左轉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就別遇到那麼一次就沒有以後了反正命是自己的,不要命也是自己的選擇
道理不難懂, 快慢分流才安全待轉會被挑毛病的就是被白目撞, 但是, 待轉保護多少次了, 才發生一次在待轉被撞。這是可以統計的。每天全台路紅綠燈運作多少次了, 才會發生一次待轉被撞, 待轉安全性高。自已騎一次直接轉就知機車直接左轉跟高速行駛的汽車軋在一起當然傷亡高。asdf3164 wrote:ETtoday新聞報(恕刪)
superleon13 wrote:命是他的沒錯,還要拖...(恕刪) 我反而覺得他不道德的點是居然拿黃牌這個令箭來掩飾重機還是肉包鐵這個事實(法規上重機等於小型汽車 << 這個我知道)搞不好機車騎士沒待轉被撞又不是他的家人或朋友To:ado016435會不會講話就是差在這裡其實你表達的就是我想講的意思,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