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應這主題,不是要炒冷飯,而是有新補充,要藉此時凸顯政策的不合理。政府說,因為南迴有隧道超過3公里,是甲種隧道,所以機車行駛有危險。但其實所謂甲種隧道(或說是隧道等級分類),是消防安全上使用的,是用以規範越長的隧道要有越嚴格的消防標準。既然是關於消防安全,汽車與機車的安全係數不該有所不同。難道躲在汽車裡就可以不被嗆死、燒死?還是汽車裡的空氣可以讓人多活半小時?其實很明顯地,機車的靈活性反而可以在汽車進退不得時還可能得以鑽出隧道。
依據消防安全分類,甲種隧道並不會因為車輛不同而使安全有所不同。
隧道等級分析請參考:http://www.ctta.org/FileUpload/ctta_7th/1-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