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11日 wrote:
我分享一下我的行車哲學,免的有人質疑我雙重標準,見風轉舵。
這些其實都不是雙重標準,只是就事論事
理性的人本來就不會不分青紅皂白的永遠都只挺某一方立場
例如永遠都替直行車說話,或者永遠都替轉彎車說話
會有這種預設立場的人如果不是腦袋死板
再不就是個沒有基本是非判斷能力的小孩
明水路的案子跟台南的案子本來就天差地別
看到少數網友試圖拿近期幾個事故一起出來和稀泥(連台中march撞fit也一樣)
藉此聯合譴責轉彎車的過失
個人真的覺得...台灣的是非價值觀念真的快崩盤了
台中跟台北的案都很明確是轉彎車未依燈號轉彎(視同闖紅燈)
台南的轉彎車真的比較倒楣,依照法規合理賦予的轉彎權利過彎
遇到個不按牌理出牌的不速之客
還要連帶承擔很多人過去陸續累積而來對三寶的恨意
時也運也命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