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
截取新聞的一段內容...(恕刪)
不用看到騎樓就高潮,
騎樓有「法定騎樓」及「私設騎樓」之分,
從新聞圖片可以查到該處住址是在台中市西屯區漢成街,
從Google街景圖來看應該是6米寬的街道。
根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佈的都市計畫區騎樓設置標準,
【都市計畫區內臨接未達七公尺之計畫道路、人行步道、廣場之建築基地,免留設騎樓,地面層應自建築線退縮五十公分為牆面線。】
這些騎樓應該是屬於私設騎樓,
私設騎樓,非法定騎樓,
所有權人有權決定如何使用。
我沒有胸部 wrote:
照你的理論
他停的剛好啊
交警就是不能開他單啊
不能開單的地方就等同合法停車不是嗎?
至於你要停誰家門口只留一條縫當然都可以
只要你確定警察不能開單不能拖吊即可
要說水準
他停的位置是合法的
不管他的騎樓如GPLUS兄說的允不允許停車
都沒有任何侵犯路邊合法停車者的權利
除非去照規矩申請
這樣說起來
到底誰沒水準
我沒有胸部 wrote:
很多人總是抱怨
法律只保護壞人或有錢人
但是
其實講道理來說
違反法律的人就是不照規則走
可是難道因為有人犯規就不要規則了嗎
當然規則必須與時俱進
但是可以想像他永遠跟不上變化的速度
如果我是這台擋道車主
回來發現車子被破壞
我不但報警想辦法抓人
抓到還沒完
三天五日我還找小鬼去你家門口丟大便
真的
這是我以前的思路
只是我現在已經不會考慮做這種事了(從這樣停車開始)
當有人破壞規則的時候
你就想跟他比爛
那我只能祝福你不會遇到真的爛人
蘋果的追蹤報導不就說明白了
簡單說就是有人不通人情或者根本不在意
停車停的合理合法
沒擋道沒違規
唯一可議的是看圖不知道距離路邊有沒有60公分
但是
合情的佔用路邊停車空間的屋主感到不滿意
注意
沒有畫紅黃線基本就是所有用路人的合法停車空間
結果你把車停在只有你自己可以停的騎樓或者室內
其實是你侵犯到所有用路人的權益
而且沒有法律規定你不能這樣停在室內(騎樓應該是禁止的)
只是要照規矩來而已
照規矩來的話
就是你想塗銷路邊停車格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