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法官認証了超車道解釋

lin325 wrote:
除了這個之外,真實路況的上坡下坡轉彎平坦起伏....都會影響車子的速度讓車子無法一直定速,而且影響頗大。

我以為速度應該是駕駛人控制的吧,難不成長下坡車子越來越快是路的錯?
lin325 wrote:
為什麼佔著內線不超車還有這麼多理由?就像佔著毛坑不拉屎一樣縱然理由再多卻只代表一件事...欠缺公德心而已!

內線目前依法兼具超車道與行車道的功能,只要我速度夠不違法,公德心絕對比一些想把超車道當飆車道的的人要強,佔著茅坑我不能嘔吐嗎?

車子全部塞到中外線,內線真的給你超車"專用",只要車多一點點就好,中線速度低於110馬上就一堆車為了超車衝向"超車專用道",在"大家都很有公德心"的情形下,若大家都不超速,你覺得會變成什麼? 大家要一起報警處理的應該是未塞車時低於速限的內線車和超速車吧。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你最後一句話就...(恕刪)

所以你也承認不超車時卻佔著超車道開很沒道德?!

路西法666 wrote:
我以為速度應該是駕駛人控制的吧,難不成長下坡車子越來越快是路的錯?

所以我已經告訴你真實路況的上坡下坡轉彎平坦起伏....都會影響車子的速度讓車子無法一直定速,而且影響頗大。
因此不必一直強調你在最高速限,因為這件事很難做到,懂呼?!

路西法666 wrote:
內線目前依法兼具超車道與行車道的功能,只要我速度夠不違法,公德心絕對比一些把超車道當飆車道的的人要強,佔著茅坑我不能嘔吐嗎?

所以喜歡佔超車道的一貫的說法還是一樣,忽略其他可能影響,直接認為自己是在最高速沒違法,所以公德心比飆車的人強?!那我是超完車就離開超車道,所以我的公德心比你又更強..同意?!

你要佔著毛坑嘔吐不是不行,但你還有選擇可以吐在路邊水溝或者拿個袋子吐,可是急著拉屎的他就是比你還需要毛坑,當有其他選擇卻還是佔著毛坑嘔吐讓急著拉屎卻沒得選擇的沒毛坑可用...,就請不要把道德拿出來講了!
完全錯誤的說法!


重點是,不超車,請勿進入超車道!


進入超車道請超越右方車速行進!


如果你車速不能高於中線車,請不要進入超車道!


超車道的車輛速度有沒有超速,不是你去判斷,也不需你去判斷!


如果有危險駕駛行為,歡迎檢舉!


正義達人這樣做就好了,不要自己去擋道,增加你的危險,也可能受罰!


gsjackie wrote:
在沒有測速的路段,T...(恕刪)


lin325 wrote:
所以我已經告訴你真實路況的上坡下坡轉彎平坦起伏....都會影響車子的速度讓車子無法一直定速,而且影響頗大。
因此不必一直強調你在最高速限,因為這件事很難做到,懂呼?!

你控制不了是你的事,不是嗎? 跟我何關?還是你想拿這個理由來超速合理化?另外,乎寫錯了。
lin325 wrote:
那我是超完車就離開超車道,所以我的公德心比你又更強..同意?!

你喜歡在高速公路上切來切去,只要不違法那是你的意願,說這樣公德心比較強那叫自我催眠,我還覺得我不任意變換車道比你有公德心咧。
lin325 wrote:
你要佔著毛坑嘔吐不是不行,但你還有選擇可以吐在路邊水溝或者拿個袋子吐,可是急著拉屎的他就是比你還需要毛坑,當有其他選擇卻還是佔著毛坑嘔吐讓急著拉屎卻沒得選擇的沒毛坑可用...,就請不要把道德拿出來講了!

女生佔著茅坑小便不行嗎? 茅坑是只有一個嗎,高速公路是只有一線嗎?你找不到茅坑我也找不到水溝和袋子啊! 塞車時本來就可以走內線,車少你又想超速可以變換車道揚長而去,內線本來就有兩種作用,硬要說做其中一種是沒公德心只是突顯自私心態而已。

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看得懂意思嗎?
塞車時,歡迎你走內線疏流!


但是,請別在沒塞車情況下,佔用內車道做一般行駛用!


謝謝咯!
路西法666 wrote:
我以為速度應該是駕駛...(恕刪)


jerry0130 wrote:
請別在沒塞車情況下,佔用內車道做一般行駛用!

達到最高速限時,內線依法本來就是可選擇的路線之一,沒有"佔用"的說法,有疑義請修法,謝謝。
另外內線有沒有達到最高速度不是你去判斷,也不需你去判斷!有懷疑違法情況(譬如超車順便超速者)請聯絡高速公路警察局。

lin325 wrote:
所以你也承認不超車...(恕刪)

對,依法使用超車道是沒問題,硬是要挑毛病只有道德問題。
讓車,讓兩派人馬在意的問題點消失。
不讓車,依法行車也不會有違規問題。
老人家過馬路,願意去扶他過馬路的我尊敬他,
沒伸手扶持的人我也不會鄙視他。
個人自由意願而已。
超車道的法條若是有問題,早修法了,
也早就有人開在速限卻被開單的新聞出現了,
為何至今每次拿出來說嘴的,都是開90,95這類離譜的車速而被開單,卻永遠拿不出開在速限的罰單。
重點,開在內車道的不一定是龜車。
路西法666 wrote:
達到最高速限時,內線依法本來就是可選擇的路線之一,沒有"佔用"的說法,有疑義請修法,謝謝。
另外內線有沒有達到最高速度不是你去判斷,也不需你去判斷!有懷疑違法情況請聯絡交通大隊。



當你行駛在內線時 發現後方同為內線有車速度比你快並漸向你接近

換言之就是你即將堵塞到該車行車了

請問此時你如何判斷自己已達最高速限?

又如何判斷該車有無超速?


無法確定自己已達且維持最高速限 就別佔用超車道吧!

當你以自己認知的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時

若剛好中外線的車與你速度相同並行 不就是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嗎?

這也是高速公路上明明沒塞車 卻形成一團團的車陣的主因
pearceliu wrote:
當你行駛在內線時 發現後方同為內線有車速度比你快並漸向你接近

換言之就是你即將堵塞到該車行車了

只要我是最高速限行駛,就沒有堵塞行車這種說法,你要是想開200,不管那條線道對你都是堵塞的。若覺得最高速限對你而言不夠快,請與民代聯絡建議修改速限上限。
pearceliu wrote:
請問此時你如何判斷自己已達最高速限?

又如何判斷該車有無超速?

我在車上時我就只能以我的表為準,我的表比你快不代表你的就比較準,事實上110~120的灰色地帶就是為了表太慢的人設定的。就如同一些愛超速的總是說只有警察能判斷我是不是真的不符速限。若有懷疑請聯絡高速公路警察局。
pearceliu wrote:
當你以自己認知的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時

若剛好中外線的車與你速度相同並行

這就是高速公路上明明沒塞車 卻形成一團團的車陣的主因

若整個車陣都已是最高速限,請問這車陣有何問題?頂多讓你不能超速而已,若你覺得現今最高速限不夠你爽,可以試著修法或是移民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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